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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援助資金(災害弔唁金的支付等相關條例)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9月6日

支援類別

貸款

對象災害

因自然災害在神奈川縣內適用災害救助法的市町村有1個以上的情況下的災害

支援的內容

對於因災害而負傷或居住、家產損失的人,根據災害弔唁金支付等相關條例,向重建生活所需的資金提供貸款。
貸款限額等如下:

支援的內容
貸款限額(1)戶主有1個月以上受傷的情況
a只有該負傷。 :150萬日圓
i家產三分之一以上的損失 :250萬日圓
住宅半壞 :270萬日圓
住宅全部毀壞 :350萬日圓

(2)戶主沒有1個月以上受傷的情況
家產的三分之一以上的損失 :150萬日圓
住宅半壞 :170萬日圓
住宅全部毀壞(不包括e的情況) :250萬日圓
整個住宅的滅失或流失 :350萬日圓

貸款利率有保證人:無利息,無擔保人:年1%(靜止期間無利息)
靜止期間3年以內(特殊情況為5年)
償還期限10年以內(包括靜止期)

能有效利用的人

受災時居住在橫濱市內的人※以以下任意一個受害家庭的戶主為對象。
※受災時如果住在市內的話,現在住在市外的人也可以成為對象。
(1)戶主因災害負傷,其療養所需時間大概在1個月以上
(2)家產三分之一以上的損失
(3)房屋半壞或全部損毀、流出
另外,還有收入限制。

收入限制
家庭人員市町村民稅上一年的總收入金額
1人220萬日圓
2人430萬日圓
3人620萬日圓
4人730萬日圓
5人以上每增加1人,730萬日圓加上30萬日圓的金額。
但是,住宅丟失的話是1,270萬日圓。

※根據受災時同戶全體人員最新的市町村民稅的總所得金額等合計金額來判斷。
※由於全部毀壞而拆毀了該住宅的情況下,也作為滅失處理,所得限制額為1270萬日圓。

咨詢

【所管局】

  • 健康福利局福利保健課TEL:045-671-4044

【受理實施時的窗口】

  • 各區役所福利保健課

備注

關於本頁的諮詢

健康福利局地域福祉保健部福利保健課

電話:045-671-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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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45-664-3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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