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風景區條例Q&A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11月8日

Q
有匯總標準的資料嗎?
A

有《風景區指南》。可以從主頁“1、風景地區內需要許可的行為、許可基準”上下載。

Q
建築面積率的角地緩和可以用嗎?
A

角地緩和等,根據建築基準法的建築面積率的緩和不能適用。

Q
要交申請費嗎?
A

不用。

Q
審查時間是多久?
A

標準為15天。關於建築物等的建築,請在提交確認申請之前提交許可申請書。

Q
什麼樣的情況下需要辦手續?
A

【建築物的建築等】
建築物的建築、擴建、改建或轉移,該部分的地板面積合計超過10m2的建築

【建造住宅用地等】
面積超過60m2的土地形態的變更,伴隨著產生超過1.5m海苔的切土、盛土的東西

【工作物的新建等】
擁壁、鐵塔、高架水槽等室外工作物、廣告板等類似物,高度超過1.5m的新建、改建、擴建或轉移。

【木竹的砍伐】
在建築物存在的地基上進行的、高度超過5m的木竹的砍伐、在建築物不存在的土地上進行的木竹的砍伐(間伐、砍枝、整枝等木竹的保育通常的管理行為除外)

※除上述手續外,還有建築物等色彩的變更、水面的填埋或填海造田、土石類的採集、室外的土石、廢棄物或再生資源的堆積。

Q
需要完成申請書嗎?
A

需要。
工程完成後請儘快提交風景區內行為完成報告(第17號樣式)。必要材料請參照以下內容。

【建築物的建築等】
完成圖(有輕微變更的情況)、規模化的栽植等照片(知道植入數量和樹高、植入場所的東西)、建築物等整體照片(知道形態和色彩的東西)、檢查完畢證的複印件(建築基準法)

【建造住宅用地等】
完成圖(有輕微變更的情況)、規模化的栽植等照片(知道植入數量和樹高、植入場所的東西)、造地的整體照片、檢查完畢證的複印件(成為開發行為、住宅用地建設等規正法的對象的情況)

【工作物的新建等】
完成圖(有輕微變更的情況)、工作物等的照片(知道形態、設計的東西)、栽植等的照片(作為擁壁的設計需要的情況)、檢查完畢證的複印件(成為開發行為、住宅用地建設等規正法、建築基準法的對象的情況)

【木竹的砍伐】
完成圖(有輕微變更的情況)、砍伐後的照片以及以規模為準的補植樹的照片(可以知道植入數量和樹高、植入場所)

Q
我想確認一下計畫地是否屬於風景區。
A

確認是否屬於風景區,請在i Macpi(外部網站)(外部網站)上確認或
請諮詢城市計畫課(045-671-3510)。

關於本頁的諮詢

建築局建築指導部建築企劃課

電話:045-671-4526

電話:045-671-4526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回到上一頁

頁面ID:303-95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