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自來水的諮詢,請到水道局客戶服務中心
電話:045-847-6262傳真:045-848-4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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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19年10月16日
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工業用水費采用了基於合同水量(基本水量、特定水量)的定額制的基本費用和根據實際使用的使用水量計算的使用費合計的兩部分費用制,收費的方法是每月計算、每月徵收。另外,合同水量的最低(下限)申請水量為1天200立方米。
申請工業用水時,根據供給合同決定一天的合同水量。這叫做“基本水量”,為了不讓使用的水量超過基本水量,決定將使用最多的時間段的時間預定水量設為24倍。
基本水量一旦決定,只要沒有特別的理由就不能減量或廢止。
這是因為工業用自來水事業以有限的使用者為對象,根據申請的基本水量進行計畫和運營,合同水量的變更對事業的影響很大,是其他使用者增加負擔的直接因素。
*關於申請的諮詢,請諮詢工業用水課(TEL:045-954-3331)。
(另外,工業用水不能用於飲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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