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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濱市職員再就業
最後更新日期2025年3月17日
在橫濱市,關於從市退休的職員(科長級以上)的再就業,制定了《關於橫濱市職員再就業的處理綱要》,公佈再就業情況等,努力確保其透明度和可靠性。
主要的制度內容
1.由本市相關團體及其他團體等進行選拔
根據本市相關團體和其他團體等進行的選拔(面試等),決定是否可以錄用職員。
2.公佈再就業情況
每年7月※除了在本市主頁上登載再就業的情況外,還將在市民資訊中心(橫濱市政府大樓3樓)提供閱覽。
※2020年度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的影響,8月公佈。
3.對民營企業再就業的限制
原則上,員工在離職後的2年內,將自我克制在與離職前5年內主管的職務密切相關的企業再就業。
手續流程
1.60歲時處於科長級以上職位的退休預定者,不管是否有再就業意向(※),全體人員提交“退休預定者意向調查書兼人才資訊登記申請書(格式1-1)”。另外,60歲以後希望在退休前退休,60歲時處於科長級以上職位的職員,將提交“退休預定者意向調查書兼人才資訊登記申請書(格式1-2)”。
※關於再就業的意向“沒有”,也將作為該退休者的資訊進行登記。
2.希望錄用本市退休職員的本市相關團體及其他團體等(以下稱為“團體等”。)提交“招聘資訊登記申請書(格式2)”。
※原則上,通過管轄團體等的區局人事擔當課提交。
3・4.在提供符合團體等招聘資訊的人才資訊時,與管轄團體等的區局人事擔當課一邊進行調整(意見交換等),一邊向團體等提供人才資訊,委託調整選拔(面試)日程。
5.團體等將選拔(面試等)日程通過管轄團體等的區局人事擔當課聯繫人事科。
6.團體等的招聘資訊、選拔(面試等)日程通過退休預定者的所屬人事擔當課與本人聯繫。
7・8.團體等進行選拔(面試等),通過管轄團體的人事擔當課向人事科報告選拔的結果(采用與否),同時通過錄用預定者的所屬人事擔當課與本人聯繫。
9.團體等及預定錄用者確認“橫濱市職員再就業相關處理綱要”及“外圍團體等董事及職員的人事及工資基準相關綱要”中規定的內容,並將確認書(格式3或格式4)管轄團體的區局人事擔當課或退休時所屬的人事擔當課通過課向人事科提交。
10.公佈再就業單位。(每年7月※)
※2020年度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的影響,8月公佈。
有關綱要
《關於橫濱市職員再就業的處理綱要》(PDF:499KB)
“關於外圍團體等董事及職員的人事及工資基準的概要”(PDF:167KB)
招聘資訊的登記
希望新招聘的法人和自治體,在同意了“橫濱市職員再就業相關處理綱要”的內容(再就業狀況的公佈等)以及“外圍團體等董事及職員的人事及工資基準相關綱要”的內容(退休及年收入限額等)後,將招聘資訊登記申請書發送電子郵件請用郵件或郵件發送。
※根據招聘的內容,有時不登記招聘資訊。
※即使是作為招聘資訊登記的情況下,調整的結果是,如果沒有符合招聘資訊的人才資訊,也有不能提供人才資訊的情況,請諒解。
電子郵件發送地址
[email protected](橫濱市總務局人事科)
郵寄地址
〒231-0005
橫濱市中區本町6-50-10橫濱市總務局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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