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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請告訴我醫療機構乳幼兒健康診查。

最後更新日期2025年3月27日

育兒、教育
A

母子健康手冊交付時交給您的醫療機關乳幼兒健康診查受診票,1歲之前3次,在受診票上記載的下一個期間健康檢查可以接受診斷。
(1) 第1次出生後0個月到3個月(不滿4個月)
(2) 第2次出生後5個月~8個月(不滿9個月)
(3) 第3次出生後9個月~12個月(不滿13個月)
<可就診的醫療機構>
只能在市內的醫療機關乳幼兒健康診查(免費育兒諮詢)實施醫療機關接受診斷。 醫療機構乳幼兒健康診查(免費育兒諮詢)實施醫療機構請參照相關網站。

諮詢處

兒童青少年局地區育兒支援課(TEL045-671-2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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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45-671-2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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