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橫濱市首頁
- 橫濱市Q&A常見問題集
- 從所管區局尋找
- 兒童青少年局
- 兒童家庭課
- 請告訴我特別兒童扶養津貼。
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Q
請告訴我特別兒童扶養津貼。
最後更新日期2021年10月19日
A
該制度是針對有精神、智力或身體障礙(包括內部障礙)等政令規定程度以上的未滿20歲的兒童,以增進兒童的福利為目的,支付補貼。
對象者
日本國內有地址,代替監護符合以下條件的未滿20歲的兒童的父親或母親,或者父母向撫養兒童的人支付補貼。有收入限制。
(1)由於智力障礙或精神障礙,在日常生活中經常需要看護的狀態。
(2)由於身體的重、中度的障礙,需要一定的護理和安靜(大致是殘疾人手冊1級~3級和4級的一部分)。
(3)由於疾病等原因,處於與有障礙同等的狀態,需要一定的護理和安靜。
但是,以下情況不能領取補貼。
A兒童進入兒童福利設施等的情況
兒童可以以殘疾為理由領取公共養老金的情況
詳情請諮詢福利保健中心。
補貼金額及支付方法
重度殘疾兒童每人每月52500日圓,中度殘疾兒童每人每月34970日圓,支付給4、8、11月指定的帳戶。
必要材料
規定的診斷書(一部分手冊也可以)、戶籍謄本、住民票、收入證明書、帳戶存折等
窗口
各區兒童家庭支援課
相關網站
關於本頁的諮詢
頁面ID:671-948-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