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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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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在市內設置事業所(工廠、店鋪、診療所),排出產業廢棄物,需要申報嗎。
A
在市內,設置排出產業廢棄物的事業所的經營者,必須根據“橫濱市廢棄物等的減量化、資源化及適當處理等相關規則”第40條,提交“產業廢棄物排出事業所申報書”(第44號樣式)。
作為申報對象的“事業所”
以工業廢棄物排出的所有工廠為對象。根據工業廢棄物的種類和數量多少而定。
申報處及其方法
請通過電子申請或郵寄、窗口自帶提交。
申報是1份,如果需要控制的話,提交2份的話,會蓋上收據並返還1份。郵寄的話,在寫有收件人姓名的回信信封上貼上郵票,發送兩份的話,日後會返還蓋有收據的一份。
申報用紙的獲取方法
可以從橫濱市資源循環局事業系廢棄物對策課的主頁或者窗口拿到。
窗口
事業系廢棄物對策課減量推進系
受理時間
上午8:45-12:00、下午1:00-5:15(週六、週日、節假日、年末年初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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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頁的諮詢
資源循環局事業系廢棄物對策課
電話:045-671-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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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45-663-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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