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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設置蓄電池設備時需要向消防署申報的是什麼。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3月11日
A
設置蓄電池容量超過20千瓦時的蓄電池設備時,需要向設置區的消防署申報。
但是,設置在個人住宅裡的東西,不需要向消防署申報。
另外,個人住宅中設置的蓄電池設備,除以下所示以外,必須符合橫濱市火災預防條例規定的基準。
・蓄電池容量在10千瓦時以下的
・蓄電池容量超過10千瓦時且在20千瓦時以下的,關於蓄電池設備的起火防止措施及延燒防止措施的標準(2023年消防廳告示第7號)第2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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