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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市稅很難支付的話怎麼辦才好呢?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4月3日

稅金
A

因情況而難以納稅的情況下,符合法律等規定的一定條件的情況下,有可能適用於暫時延期納稅的“延期徵收”、因滯納處分而被扣押的財產的變價被延期的“延期換價”。
另外,因災害等而受災的情況下,有可能會被減免市稅。
因情況納稅困難時,請諮詢各區政府稅務課收納負責部門。
市外有所在地的特別徵收義務人,請諮詢財政局納稅管理課市外特別徵收滯納整理負責人。

有關聯繫方式等詳細資訊,請參閱相關網站。

※無論哪一個制度,原則上都需要納稅者申請。符合的條件、申請方法等詳細內容請諮詢各區政府稅務課。

關於延期徵收

在不得已的情況下無法暫時繳納市稅的情況下,符合一定條件的情況下,根據申請僅限1年以內的期間內,市稅的徵收將被延期。
有關更多資訊,請參閱本頁。
關於延期徵收

關於延期換價

因暫時繳納滯納的市稅,有可能使該事業難以繼續或維持生活的情況下,如果被認定對納稅有誠實意願的話,根據申請可以延期財產的變價。
有關更多資訊,請參閱本頁。
關於延期換價

因災害等導致的繳納期限延長

因災害及其他不得已的理由難以在繳納期限之前繳納的情況下,通過申請可以延長繳納期限。
有關更多資訊,請參閱本頁。
關於因災害等導致的繳納期限的延長

關於市稅的減免

因災害而受災的情況、或因自身情況而離職等符合一定條件的情況下,根據申請可能會被減免。
有關更多資訊,請參閱以下頁面。
關於市民稅、縣民稅的減免
關於黃照牌汽車稅(類別折扣)的減免
關於固定資產稅和城市計畫稅的減免

諮詢處

關於手續的方法,請聯繫各區政府。
市外有所在地的特別徵收義務人,請諮詢財政局納稅管理課市外特別徵收滯納整理負責人。
納稅管理課市外特別徵收滯納整理負責人:045-671-3764

關於本頁的諮詢

財政局徵收對策課

電話:045-671-2256

電話:045-671-2256

傳真:045-641-2775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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