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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磯子區的需要看護(需要支援)認定手續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4月1日
為了利用介護保險服務,需要得到需要護理(需要支援)認定。
為了獲得需要護理(需要支援)認定的申請手續如下所示。
關於橫濱市的介護保險制度,請看橫濱市健康福利局的頁面“介護保險制度的概略”。
此外,認定有有效期。更新申請可以在認定期間結束日的60天前(PDF:65KB)申請。
1可以申請的地方
磯子區役所高齡者,傷殘者支援課(5樓51號窗口)
開廳時間:工作日8點45分至下午5點
※中午到下午1點之間有不能受理的情況。
您所在地區的凱撒廣場
詳情請參閱區域護理廣場的頁面。
開館時間
工作日・週六:上午9點至下午6點
週日、節假日:上午9點至下午5點
※關於閉館日,請向各設施諮詢。
關於郵寄申請
如果您來廳很難的話,可以通過郵寄申請。
申請書的格式請確認橫濱市健康福利局的頁面。
認定申請書的發送地址
〒235-0016
橫濱市磯子區磯子3-5-1
磯子區役所高齡者,傷殘者支援課介護保險擔當
2申請所需要的東西
申請認定所需的攜帶物品如下。
※需要看護(需要支援)認定申請書在區政府、各地區的護理廣場內。
1介護保險被保險人證
如果找不到的話,請在申請時告知丟失的意思
2知道經常就診的醫療機構、醫生名字的東西
例:就診券,受診預約票
3關於需要護理(需要支援)認定申請後的手續
關於需要護理(需要支援)認定申請後的手續,請確認使用步驟。
4關於介護保險被保險者證的領取方法
認定結果出來後,會發送認定結果通知和新的介護保險被保險者證。
認定結果通知和介護保險被保險者證原則上用簡易掛號信發送到住民票登記地。
※希望發送到非住民票登記地的地方時
有時可以更改發送地址。
關於發送地址的變更,請聯繫下一個諮詢處。
磯子區役所保險養老金課保險股
電話:045-750-2425
※難以接受簡易掛號信的情況
有時可以在區政府窗口交付。
如果您希望的話,請在申請需要護理(需要支援)認定後聯繫下一個諮詢處。
磯子區役所高齡者,傷殘者支援課介護保險擔當
電話:045-750-2494
領取代理人時需要的文件
・委任狀(PDF:104KB)
・本人(委託人)的本人確認資料(可複印)
・代理人(受託人)本人確認文件(原件)
5關於申請的撤回
在申請認定中,還沒有得到認定結果的人可以撤回申請。
・身心狀態不穩定,無法進行訪問調查。
・不能去醫院就診,不能寫主治醫生意見書。
・沒有使用介護保險服務的人了。
等情況下,請聯繫以下諮詢處。
磯子區役所高齡者,傷殘者支援課介護保險擔當
電話:045-750-2494
必要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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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頁的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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