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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指定管理者制度

最後更新日期2025年3月31日

介紹神奈川區的區民利用設施的指定管理者制度的導入狀況和設施的管理運營狀況。

指定管理者制度是指

指定管理者制度是為了根據多樣化的市民需求更有效、更有效率地應對,在公共設施的管理上一邊活用民間的經驗技術,一邊以提高市民服務和節約經費為目的,於2003年6月的地方自治法修訂後創立的。
由於指定管理者制度的創立,以前只限於公共團體、公共團體、地方自治團體的出資法人等的公共設施的管理運營也可以委託給包括民間經營者在內的廣泛團體。

關於第三方評價制度

在橫濱市,除了根據地方自治法的報告、調查、指導等之外,還通過“利用者會議”、“利用者問卷調查”以及“電話、傳真的意見、要求”等手法,推進了將利用者的聲音反映到設施運營上的措施。
除了這樣的措施之外,指定管理者自己進行業務改善,以提高服務品質為目的,實施了更加客觀、多角度的第三方檢查評價。

指定管理者制度導入設施和第三方評價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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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頁的諮詢

神奈川區總務部地區振興課區民利用設施擔當

電話:045-411-7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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