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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自費工程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7月31日

道路自費工程是指

道路管理者以外的人進行道路相關工程時,必須得到道路管理者的承認(道路法第24條(外部網站))。

主要道路自費工程的申請內容

  • 用於進入停車場等的車輛的人行道、L形側溝、緣石的切割工程
  • 停車場等車輛進入的停車位、植樹桝的移設或撤去
  • 彎道鏡、街道樹等的移設(電線桿是NTT,電線桿是東京電力的許可)
  • 設置位置指定道路的下調工程
  • 修復、修復受損的鋪路
  • 伴隨著開發、住宅用地建設的道路整備
  • 另外,對道路構造物進行變更時
  • 工程用搬入路(切斷人行道等作為建築用的工程車輛進入路使用的情況)

申請所需的文件

道路工程等施行許可申請書(橫濱市道路局)
製作申請書時,請確認《道路自費工程指南》。

附件圖書

  • 指南圖(用住宅地圖等的複印件寫明場所)
  • 平面圖(在能了解整個地基的圖上,施工場所和施工內容圖示)
  • 縱橫圖
  • 結構圖

道路構造物標準圖集》(橫濱市道路局)
L形側溝、U形側溝、柏油路混凝土鋪裝、地先邊界塊等
橫濱市下水道設計標準圖》(橫濱市下水道河川局)
LU型側溝、LO型側溝、雨水(街渠桝)等

  • 現狀照片(知道施工地方的照片)
  • 道路台帳圖的複印件或道路水路等邊界調查圖的複印件

道路台帳圖(橫濱市行政地圖資訊)(外部網站)
道水路等境界調查圖(如果境界決定了的話可以在土木事務所得到)

  • 公圖的複印件
  • 工程報價單(僅限道路自費工程的價格)

※請提交1份道路工程等實施許可申請書,2份其他的附件。

自費工程申請的手續流程

自費工程流程圖

  • 從提交申請書到交付批准書,30日是標準處理期間。
  • 關於在道路上施工,除了道路管理者的批准外,還需要得到所屬員警署長的“道路使用許可”。
  • 經過完成檢查後,設施將交給道路管理者(歸屬),由道路管理者管理。但是,如果工程有瑕疵的話,申請者在修改有瑕疵的設施的同時,如果給第三方造成損失的話就必須賠償。另外,瑕疵擔保期間是從合格通知交付日算起的1年。
  • 如果沒有提交完成申請書的話,申請者會繼續管理,請注意。

關於本頁的諮詢

金澤區金澤土木事務所

電話:045-781-2511

電話:045-781-2511

傳真:045-781-2822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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