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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自費工程(24條申請)

最後更新日期2023年3月10日

道路管理者以外的人在進行道路相關的工程或維持時,必須得到批准後進行工程。
因為這個工程等所需的費用必須由獲得批准的人負擔,所以通稱自費工程。

關於申請・諮商窗口

道路自費工程的申請和諮商窗口是各區的土木事務所。
關於各區的土木事務所,請參照以下鏈接。

申請方式

道路工程等施行許可申請書

道路工程等取下申請

道路工程等〔著手、變更、中止、完成〕申請

是在開始、變更、中止、完成時提交的樣式。

申請鄰接地的所有者同意申報書

乘入設施用簡易圖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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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頁的諮詢

道路局道路部管理課

電話:045-671-2770

電話:045-671-2770

傳真:045-651-5443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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