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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兒童福利補貼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4月1日

補貼概要

殘疾兒童福利補貼身知精
【對象者】
(有審查。詳情請致傳單(PDF:548KB)

  1. 截止申請日,未滿20歲
  2. 在家殘疾人(未進入設施)
  3. 未領取以支付殘疾為理由的其他公共養老金等
  4. 每年的收入低於標準
  5. 滿足以下故障要求
    由於精神或身體有重度障礙,在日常生活中需要經常護理的狀態

【補貼】每月15,690日圓(截至2024年4月)
※被認定的話,從申請日的第二個月開始支付補貼。
2、5、8、11月支付到上個月為止的補貼。
【需要的東西】
能確認個人號碼(MyNumber)的東西
本人確認文件(本人以外的人申報時需要那個人的身分確認資料)
能確認收入狀況的東西、津貼用診斷書(※)、本人的普通存款存折等
※診斷書原則上請提交規定格式的(3個月以內)。詳情請事先到各區福利保健中心諮詢。
【窗口】各區福利保健中心

關於認定標準的部分修改(從2022年4月1日起)

從2022年4月1日起,部分修改了“眼睛障礙”的認定標準。
詳情請確認以下通知。
關於“眼睛的障礙”認定基準一部分修改的通知(殘疾兒童福利補貼)(power point:9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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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頁的諮詢

健康福利局障害福祉保健部障害自立支援課福祉給付科

電話:045-671-3891

電話:045-671-3891

傳真:045-671-3566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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