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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歧視事例12)精神障礙醫院等

最後更新日期2021年2月9日

  • 寄來的事例都不屬於“殘疾人歧視”。另外,沒有確認記載內容是否屬實。
  • 個人、設施等名稱等相關資料,除公開內容外。
  • 關於長文的事例、狀況等的詳細說明,將刊登其要旨。

事例的內容

本人症狀嚴重的時候,知道自己參與了醫療,作為父母想知道本人的狀況,於是去了醫療機關,但是被說“得到了本人的許可嗎?”,所以沒有接受。因為主要的症狀是和家人有關的內容,所以非常遺憾。

關於事例,希望這樣做的事,覺得這樣做比較好的事

精神醫療作為本人、家人、地區全體的問題,醫生有著廣泛的認識,家族的關係也很重要,需要在治療中發揮作用。

對象的故障類別

精神障礙

場面

醫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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