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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歧視事例88)精神障礙、內部功能障礙、高次腦功能障礙醫院等
最後更新日期2021年2月9日
- 寄來的事例都不屬於“殘疾人歧視”。另外,沒有確認記載內容是否屬實。
- 個人、設施等名稱等相關資料,除公開內容外。
- 關於長文的事例、狀況等的詳細說明,將刊登其要旨。
事例的內容
因交通事故身心俱疲。去了內科、精神科、診所,全部都被認為是神經症。在診所,醫生對我說:“每天都在做什麼?”。雖然去了幾天醫院,但是在接待處只被說了“不用再來了”。
關於事例,希望這樣做的事,覺得這樣做比較好的事
如果醫生自己意識到不能診斷的話,請讓他轉院到其他醫院。如果不能診斷的話,應該告訴患者。如果有可以要求返還診療費和檢查費的制度就好了。
對象的故障類別
內部機能障礙,精神障礙,高次腦機能障礙
場面
醫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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