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日期2021年2月8日
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殘疾人歧視事例1)肢體不自由工作單位等
- 寄來的事例都不屬於“殘疾人歧視”。另外,沒有確認記載內容是否屬實。
- 個人、設施等名稱等相關資料,除公開內容外。
- 關於長文的事例、狀況等的詳細說明,將刊登其要旨。
事例的內容
工作的時候,被命令進行本來應該委託“業者”的會議室的布線工作,腳的疼痛持續了一段時間。
離職時,雖然委託了人事負責人改善,但是人事負責人回答只是“作為今後的參考”,沒有看到對殘疾人日常業務進行改善的跡象。
關於事例,希望這樣做的事,覺得這樣做比較好的事
希望課內的健全人或者(雖然有經費的發生)讓業者工作。
對象的故障類別
肢體不自由
場面
工作單位等
關於本頁的諮詢
健康福利局障害福祉保健部障害施策推進課
電話:045-671-3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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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45-671-3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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