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日期2021年2月4日
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殘疾人歧視事例22)精神障礙商店等
- 寄來的事例都不屬於“殘疾人歧視”。另外,沒有確認記載內容是否屬實。
- 個人、設施等名稱等相關資料,除公開內容外。
- 關於長文的事例、狀況等的詳細說明,將刊登其要旨。
事例的內容
因為精神疾病,不能成為出租房屋的藉主。表面上加上其他理由被拒絕,但實際上因為對精神疾病的偏見而被審查的情況很多。
關於事例,希望這樣做的事,覺得這樣做比較好的事
國小、中學的時候開始的教育(不僅僅是學生,監護人和教師都)。
對象的故障類別
精神障礙
場面
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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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福利局障害福祉保健部障害施策推進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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