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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食品等的自主回收關係資訊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10月9日
關於食品等的自主回收資訊
“神奈川縣食品安全、安心確保推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關於食品等自主回收報告的規定,在2018年的食品衛生法及食品表示法的修改中,隨著基於各自法律的食品等自主回收的申報被義務化,2021年6月1日被刪除了。
關於2021年6月1日以後基於食品衛生法和食品表示法的自主回收制度的詳細內容,請看厚生勞動省的主頁(外部網站)以及消費者廳的主頁(外部網站)。
另外,關於開始的自主回收的資訊,請確認食品衛生申請等系統(外部網站)。
※根據條例的自主回收全部提交了結束報告,現在沒有公佈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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