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市民之聲”事業
最後更新日期2019年11月7日
來自市民的提案
對市政、區政的建議和要求
市長請願
區長請願
符合以下所有條件的都是受理對象。
- 投稿名義為團體
- 記載了團體代表的職務及姓名
- 根據文件(直接帶入或郵寄)
- 要求書的收件人為“港南區長”
- 關於該要求書有公開請求的情況下,關於團體名、代表者的職務及姓名被公開的事,已經了解了(正文中的個人資料和簽名簿等記載的個人資料不公開)
※需要回答的情況下,請讓我確認回答的發送地址(地址、收件人姓名、聯繫方式)。
參考
根據“市民的提案”、“市長請願”,公佈了大家提出的建議、意見和回答。
回答廣聽事業的疑問。
關於本頁的諮詢
頁面ID:770-369-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