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關於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影響的法人市民稅申報、繳納期限的個別延長
最後更新日期2023年8月10日
概要
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的影響,如果有不得不在期限之前申報、繳納法人市民稅的理由的話,根據申請,可以將感染症的影響從停止之日起延長到90天以內。最近,隨著在感染症法上的處理中轉移到了5類,通過簡單的方法的個別延長在2023年8月7日(星期一)結束了。2023年8月8日(週二)以後,請按以下方法辦理手續。
關於申報手續(2023年8月8日申報後)
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的影響,在本來的申報、繳納期限之前難以申報、繳納的情況下,財政局法人徵稅課將以下文件提交以下文件
請向法人市民稅負責部門提交。
・法人稅的“災害申報、繳納等延長期限申請書”的副本(已提交稅務局的)
關於本頁的諮詢
頁面ID:405-56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