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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固定資產稅等稅制措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相關)
關於隨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擴大而產生的固定資產稅等稅制措施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12月16日
關於根據先進設備等引進計畫取得的新設備等課稅標準的特例
受理結束關於事業收入減少的中小企業等的特例
- 受理結束通過防止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感染擴大的措施,關於事業收入減少的中小企業等擁有的事業用房屋相關的固定資產稅、城市計畫稅以及折舊資產相關的固定資產稅,僅限2021年度減少固定資產稅、城市計畫稅的課稅標準。這個特例的申報受理已經結束了。
參考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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