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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因災害而受災時的市稅減免等
最後更新日期2020年6月11日
因災害而受災的人,關於市稅,根據受害程度有可能會受到減免等措施。另外,因災害而受災,不能暫時繳納市稅的人,有可能對市稅採取延期徵收等措施。詳情請諮詢負責窗口。
※都需要申請。
市稅減免等
固定資產稅和城市計畫稅的減免
因災害而擁有的土地、房屋、折舊資產受到損失的情況下,根據受害程度,有可能會採取減輕固定資產稅、城市計畫稅負擔的減免措施。
關於土地和房屋的詳細內容,請看固定資產稅和城市計畫稅的減免頁面。
關於折舊資產的詳情,請參閱折舊資產的頁面。
減免對象 | 減免的稅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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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災害而遭受10分之5以上損失的情況 | 災害後的交貨期全部 |
因災害而遭受10分之2以上損失的情況 | 災害後的交貨期的十分之五的金額 |
因災害而遭受10分之1以上損失的情況 | 災害後交期的10分之2的金額 |
咨詢關於土地、房屋,區稅務課(土地、房屋擔當)
關於攤銷資產,橫濱市攤銷資產中心045-671-4384
減免對象 | 減免的稅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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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收穫量比平均收穫量低10分之5的農田 | 災害後的交貨期全部 |
年收穫量比平均收穫量低10分之7的農田 | 災害後的交貨期的十分之五的金額 |
年收穫量比平均收穫量低10分之8的農田 | 災害後交期的10分之3的金額 |
咨詢區稅務課(土地負責部門)
關於受災住宅用地的固定資產稅和城市計畫稅的減輕措施
對於因災害而滅失的住宅用地所使用的土地,有可能在受災年度的下一年度、下一年度之前適用住宅用地的特例。
咨詢區稅務課(土地負責部門)
個人市縣民稅的減免
因災害而導致住宅或家產的十分之三以上滅失、損毀或死亡或生死不明的情況下,成為殘疾人的情況下,根據情況,有可能會採取減輕市民稅(包括縣民稅)負擔的減免措施。
詳細內容請看關於減免市民稅和縣民稅的頁面。
咨詢區稅務課(市民稅負責部門)
事業所稅的減免
由於災害,在事業所用房屋中進行的事業被認定停止了15天以上的情況下,關於用於該休止事業的事業所用房屋所涉及的地板面積相當部分,根據事業的休止期間,有可能被減免事業所稅的資產分配。
詳情請參閱事業單位稅的頁面。
咨詢財政局法人徵稅課(事業所稅擔當)045-671-4491
減免滯納金
因災害而受災,如果被認定有不得已的情況(包括特別徵收義務人),有可能會被減免滯納金。
咨詢區稅務課(收納負責部門)、市外的特別徵收義務者為財政局納稅管理課(滯納整理擔當)045-671-3764
延長繳納期限
由於災害及其他不得已的理由,在繳納期限之前難以進行繳納等行為時,有可能延長繳納期限。
咨詢區稅務課(收納負責部門)、市外的特別徵收義務者為財政局納稅管理課(滯納整理擔當)045-671-3764
詳情請參閱延長繳納期限的頁面。
※除此之外,申報、申請、請求等文件的提交(與審查請求有關的除外)的期限可能會延長。
市稅的緩期制度
延期徵收
因災害而受災,市稅不能暫時納稅的情況(包括特別徵收義務人),有可能會被延期徵收。
咨詢區稅務課(收納負責部門)、市外的特別徵收義務者為財政局納稅管理課(滯納整理擔當)045-671-3764
詳情請參閱延期徵收的頁面。
延期換價
因災害而受災,市稅暫時納稅,有可能導致該事業的繼續或維持生活困難等情況下,有可能被延期換價。
咨詢區稅務課(收納負責部門)、市外的特別徵收義務者為財政局納稅管理課(滯納整理擔當)045-671-3764
詳情請參閱延期換價的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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