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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特別徵收稅額通知書背面的計算方法等,2018年度分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12月3日

這個說明是根據2018年1月1日現在的法令記載的。

稅額的計算方法

總所得金額(1)-所得扣除合計(2)=課稅總所得金額(3)
課稅總所得金額(3)×稅率=稅額扣除前所得額(4)
稅額扣除前所得折扣額(4)-稅額扣除額(5)=所得折扣額(6)
所得折扣額(6)+均等折扣額(7)=特別徵收稅額(8)
特別徵收稅額(8)-扣除不足額(9)=扣除繳納額

(注1)如果有分離徵稅的收入,計算方法是不同的。
(注2)“稅額扣除額(5)”記載了調整扣除、紅利扣除、住宅藉款等特別稅額扣除、寄附金稅額扣除、紅利折扣或股份等轉讓所得折扣等扣除額的合計額。
(注3)“扣除不足額(9)”是指不能從所得折扣額中扣除的紅利折扣額或股份等轉讓所得折扣額的扣除額。

稅率

・均攤:市民稅4,400日圓(※1、※2)、縣民稅1800日圓(※1、※3)
・所得折扣(※3)(綜合課稅部分):市民稅8%,縣民稅2.025%(※4)
符合以下a或i的人,市民稅的均等比例從4400日圓減少到1500日圓。
有義務繳納均攤的扣除對象配偶或者撫養親屬
有2人以上的納稅人

※1橫濱市和神奈川縣為了確保震災對策事業等的財源,隨著地方稅法的臨時特例法的實施,從2014年開始臨時將個人市民稅、縣民稅的均等稅率分別提高500日圓(到2023年為止)。
※2橫濱市為了維持橫濱市內的綠色總量,提高綠色品質,實現與綠色共存的富裕生活,推進“橫濱綠色計畫”,從2009年開始實施對個人市民稅的超課稅“橫濱綠色稅”(到2018年為止)。由此,市民稅在均等稅率上增加了900日圓。
※隨著從3個道府縣向指定城市的縣費負擔教職員的工資負擔事務的轉讓,進行了稅源轉移,徵收所得額的個人市民稅·縣民稅的標準稅率為市民稅8%,縣民稅2%(從2018年開始)。稅率的合計和轉讓前一樣是10%,所以這次修改不會增加負擔額。
※4神奈川縣為了保護和再生水源,從2007年開始對個人縣民稅實施了超課稅(到2021年為止)。由此,縣民稅的所得稅率增加了0.025%,均等稅率增加了300日圓。

所得扣除

・雜損扣除:(實際損失額-總所得金額等的合計金額×10%)或(災害相關支出的金額-5萬日圓)中任意一項較多的金額
・醫療費扣除:醫療費的實際負擔額-(10萬日圓和總收入金額等的5%中任意一個少的金額)(限額200萬日圓)
※選擇適用地方稅法附則第4條之4的規定時,特定一般用醫藥品等購買費-12000日圓(限額88000日圓)
・社會保險費扣除等:支付金額

・生命保險費扣除

支付金額

扣除額

新合同

12,000日圓以下時

全額

超過12,000日圓32,000日圓以下時

支付金額的1/2+6,000日圓

超過32,000日圓56,000日圓以下時

支付金額的1/4+14,000日圓

超過56,000日圓時

28,000日圓

舊合同

15,000日圓以下時

全額

超過15,000日圓40,000日圓以下時

支付金額的1/2+7,500日圓

超過40,000日圓70,000日圓以下時

支付金額的1/4+17,500日圓

超過70,000日圓時

35,000日圓

關於一般生命保險費、護理醫療保險費以及個人年金保險費,分別根據上面的公式計算出的扣除額的合計金額(限額70000日圓)
一般生命保險費或個人年金保險費,在新合同和舊合同雙方適用扣除的情況下,根據新合同和舊合同各自的公式計算出的扣除額的合計額(限額28000日圓)

・地震保險費扣除

支付金額

扣除額

地震保險費

50,000日圓以下時

支付金額的1/2

超過50,000日圓時

25,000日圓

舊長期合同

5,000日圓以下時

全額

超過5,000日圓15,000日圓以下時

支付金額的1/2+2,500日圓

超過15,000日圓時

10,000日圓

如果有地震保險費和舊長期合同的話,限額是25000日圓

・扣除配偶:一般33萬日圓,老人38萬日圓

・配偶特別扣除

所得金額

扣除額

超過38萬日圓,不到45萬日圓

33萬日圓

45萬日圓以上不滿50萬日圓

31萬日圓

50萬日圓以上不到55萬日圓

26萬日圓

55萬日圓以上不到60萬日圓

21萬日圓

60萬日圓以上不到65萬日圓

16萬日圓

65萬日圓以上不滿70萬日圓

11萬日圓

70萬日圓以上不到75萬日圓

6萬日圓

75萬日圓以上不到76萬日圓

3萬日圓

76萬日圓以上

0日圓

・殘疾人扣除:26萬日圓,(特別殘疾人)30萬日圓,(同居特別殘疾人)53萬日圓
・扣除寡婦(寡夫):26萬日圓,(特別寡婦的情況)30萬日圓
・勤勞學生扣除:26萬日圓

・撫養扣除

一般

33萬日圓

老人

38萬日圓

特定

45萬日圓

同居老親等

45萬日圓

・基礎扣除:33萬日圓

稅額扣除(調整扣除)

合計課稅所得金額在200萬日圓以下的人
相當於以下(1)和(2)中任意一個較少金額的5%(縣民稅1%、市民稅4%)的金額
(1)在適用表的扣除種類欄中所示的扣除的情況下,將同表金額欄中所示金額合計後的金額
(2)合計應納稅所得金額

合計課稅所得金額超過200萬日圓者
(1)的金額中扣除(2)金額後的金額(低於5萬日圓時為5萬日圓)的5%(縣民稅1%、市民稅4%)的金額
(1)在適用表的扣除種類欄中所示的扣除的情況下,將同表金額欄中所示金額合計後的金額
(2)從合計應納稅所得金額中扣除200萬日圓的金額

調整扣除(人的扣除額)

扣除的種類

金額

扣除的種類

金額

基礎扣除

5萬日圓

扣除配偶者

一般

5萬日圓

殘疾人扣除

普通

1萬日圓

老人

10萬日圓

特別

10萬日圓

配偶特別扣除

超過38萬日圓,不到40萬日圓

5萬日圓

同居特別

22萬日圓

40萬日圓以上不到45萬日圓

3萬日圓

扣除寡婦

一般

1萬日圓

撫養扣除

一般

5萬日圓

特別

5萬日圓

特定

18萬日圓

扣除寡夫

1萬日圓

老人

10萬日圓

勞動者學生扣除

1萬日圓

同居老親等

13萬日圓

稅額扣除(股息扣除)

股息扣除額

應納稅所得金額

1000萬日圓以下的部分

超過1000萬日圓的部分

種類

市民稅

縣民稅

市民稅

縣民稅

利益的分紅等

2.24%

0.56%

1.12%

0.28%

證券投資信託等

外匯建等證券投資信託以外

1.12%

0.28%

0.56%

0.14%

外匯建等證券投資信託

0.56%

0.14%

0.28%

0.07%

稅額扣除(住房貸款等特別稅額扣除)

在前一年的所得稅中,適用平成21年至33年的入住所涉及的住宅藉款等特別扣除的情況下,超過從(1)扣除(2)的金額(與前一年的所得稅相關的課稅總所得金額等的百分之五相當的金額(以97500日圓為限)的情況下,該金額)乘以下欄的比例
但是,居住開始年是2014年到2021年,符合特定取得的情況下,將“百分之五”計算為“百分之七”,將“97500日圓”計算為“136500日圓”的金額
(1)與前一年的所得稅有關的住宅藉款等特別扣除額(有特定增建等相關的住宅藉款等金額或者2007年或2008年的居住年相關的住宅藉款等金額的情況下,作為沒有該金額計算的金額)
(2)前一年的所得稅金額(住宅貸款等特別扣除等適用前的金額)

從市民稅縣民稅中扣除的住房貸款扣除比例
區分市町村民稅道府縣民稅

扣除比例

4/5

1/5

稅額扣除(紅利折扣額或股份等轉讓所得折扣額的扣除)

股息折扣、股份等轉讓所得折扣額的扣除額

區分

市民稅

縣民稅

股息折扣額或股份等轉讓所得折扣額

3/5

2/5

稅額扣除(捐贈金稅額扣除)

前一年中支出下列捐贈金,合計金額(上限為總收入金額等合計金額的30%)超過2千日圓時,超過金額的縣民稅為2%,市民稅相當於8%的金額
1對都道府縣、市町村或特別區的捐贈金
2地址地的道府縣共同募金會或者對日本紅十字會支部的捐款
3所得稅法等規定的捐贈金扣除對象中,作為有助於增進居民福利的捐贈金,由地址地的道府縣或市町村的條例規定
4對特定非營利活動法人的捐贈金中,作為有助於增進居民福利的捐贈金,由地址地的道府縣或市町村的條例規定。

但是,1的捐贈金超過2千日圓的情況下,在超過的金額上,根據表左欄的區分乘以右欄的比例得到的金額的縣民稅是5分之1,市民稅是相當於5分之4的金額再加上的金額(超過相當於所得成的20%的金額時,相當於20%的金額)
另外,1的捐贈金中2015年4月1日以後的捐贈金適用申報特例制度的情況下,將申報特例扣除額再加在一起的金額

特別扣除部分的扣除比例

從應納稅總所得金額中扣除人的扣除差調整額的金額

比例

0日圓以上195萬日圓以下

84.895%

超過195萬日圓330萬日圓以下

79.79%

超過330萬日圓695萬日圓以下

69.58%

超過695萬日圓900萬日圓以下

66.517%

超過900萬日圓1800萬日圓以下

56.307%

超過1800萬日圓4000萬日圓以下

49.16%

超過4000萬日圓

44.055%

不到0日圓
(沒有徵稅山林所得金額及徵稅退休所得金額的情況)

90%

不到0日圓
(有徵稅山林所得金額或徵稅退休所得金額的情況)

地方稅法規定的比例

關於橫濱綠稅

將綠意盎然的橫濱傳承給下一代是緊迫的課題。另外,一旦失去綠色就很難恢復。
因此,作為保護、建造、培育綠色的措施的“橫濱綠色提高計畫”的重要財源,希望市民們承擔“橫濱綠色稅”(平均每年增加900日圓)(2009年至2018年)。請繼續合作。
※均等折扣不徵稅或減輕的情況下,不徵收“橫濱綠稅”。

2018年度實施的稅制改正

◎關於工資所得扣除的修改
適用於工資所得扣除上限的工資收入金額從1200萬日圓下調到1000萬日圓,工資收入金額超過1000萬日圓的情況下,工資所得扣除額的上限變更為220萬日圓。
◎關於市民稅、縣民稅所得額的稅率變更(從道府縣向指定城市的稅源轉移)
隨著從道府縣向指定城市的縣費負擔教職員的工資負擔事務的轉讓,從道府縣向指定城市轉移稅源,關於在指定城市擁有地址的人的個人市民稅、縣民稅所得額的標準稅率,從市民稅6%變更為8%,縣民稅從4%變更為2%。另外,由於市民稅和縣民稅的稅率合計與10%沒有變化,所以不會因修改而增加負擔。
※分離稅(退休所得的分離稅除外)相關的稅率和稅額扣除的比例等也和所得折扣一樣變更。
※神奈川縣為了保護水源環境,對縣民稅實施了0.025%的額外課稅,縣民稅所得額為2.025%(轉讓前4.025%)。

◎關於延長住房貸款等特別稅額扣除
關於個人市民稅、縣民稅的住宅貸款扣除的適用,根據修改,對象的居住開始日期延長到了2021年12月31日。

諮詢處

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請向各區政府諮詢。

                                                                                                                                                                                                                                                    
各區役所稅務課市民稅負責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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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頁的諮詢

財政局主稅部稅務課(不能回答個別課稅內容和申報的諮詢。請諮詢您所在的區役所稅務課)

電話:045-671-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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