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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濱市合作夥伴關係宣誓制度
基於“橫濱市人權政策基本方針”的理念,根據各種各樣的情況,不辦理結婚登記,或者不能辦理結婚登記,以有煩惱和生活困難的性少數人和事實結婚為對象,從2019年12月2日開始實施“橫濱市合作夥伴關係宣誓制度”。(需要事先預約)
最後更新日期2025年3月3日
制度概要
橫濱市對宣誓互相作為人生的伴侶,相互合作的關係的性少數人和事實結婚的人頒發“夥伴關係宣誓書領取證”以及“夥伴關係宣誓書領取證明書(僅限希望者)”的制度。
詳情請看“手續指南(PDF:1,155KB)”。
宣誓的必要條件
符合以下所有條件的性少數人和事實婚的2人。
- 成年
- 是橫濱市民。或者一方是市民,另一方計畫遷入(3個月以內)
- 沒有結婚
- 與宣誓者以外的人沒有夥伴關係
- 不是近親的事
必要材料
宣誓所需的文件如下。請準備兩個人的份。
另外,除此之外,還有市長要求提交認為必要的文件的情況。
1. 確認現住址的文件(住民票的複印件或住民票記載事項證明書)
2. 證明現在沒有結婚的文件(戶籍抄本等/外籍人士,大使館等發行的單身證明書、婚姻要件具備證明書等及其日語翻譯(寫明翻譯者)
3. 可以確認本人身分的文件(駕照、MyNumber卡、護照等)
※1、2僅限於3個月內發行的。 另外,請注意不能在市政府大樓發行。
※3對於有有效期限的,僅限於有效期內的。
注意事項
- 交付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
- 宣誓、發行收據不需要手續費。但是,住民票的複印件等,關於取得提交文件的手續費是自己負擔。
- 因性別差異等特別有理由的情況下,可以使用通稱名。希望使用通稱名的情況下,請在宣誓時出示能確認在日常生活中使用通稱名的文件(員工證、學生證、法人發行的身分證等客觀明確社會生活中日常使用的資料)。
關於宣誓等各種手續
關於宣誓等各種手續,請確認“橫濱市合作夥伴關係宣誓各種手續”的頁面。
多語言版資料
準備了翻譯了宣誓書、宣誓書領取證、申報書的記載內容的東西。
希望的客人,請在預約時告知。另外,有關宣誓的事務用日語進行。
宣誓情況
宣誓組數
以下是合作夥伴關係宣誓的組數:
507組(截至2025年2月末)
公佈無效的夥伴關係宣誓
第234號(截至2023年3月末)
與其他自治體的城市間合作
從橫濱市締結合作協定的自治體轉入橫濱市時,將簡化轉入、遷出的手續。
詳情請確認“合作夥伴關係宣誓制度城市間合作”的頁面。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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