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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認定NPO法人是什麼?
最後更新日期2025年2月27日
認定NPO法人,特例認定NPO法人是什麼?
認定NPO法人制度是通過促進向NPO法人捐贈,作為為支援NPO法人的活動而在稅制上設置的措施,對於NPO法人中滿足一定條件的,由所屬廳(橫濱市)進行認定的制度。
認定NPO法人是指
認定NPO法人是指NPO法人中其運營組織及事業活動合理,有助於公益的增進的法人,有一定的基準(包括公開支持、測試)的NPO法人,是指被管轄廳(橫濱市)認定的NPO法人。
認定的有效期是從所屬廳(橫濱市)的認定之日算起的5年。認定的有效期屆滿後,繼續作為認定NPO法人進行特定非營利活動的NPO法人,需要接受有效期的更新。
所謂特例認定NPO法人
特例認定NPO法人是NPO法人新設立的(指設立後5年以內的法人)其中,其運營組織及事業活動合理,有特定非營利活動健康發展的基礎,有助於公益的增進,有一定的基準(不包括公開支持、測試)作為符合條件的東西,被稱為所屬廳(橫濱市)的特例認定。
特例認定的有效期是從所屬廳(橫濱市)的特例認定之日算起的3年。特殊認證的有效期沒有更新。
成為認定NPO法人(特例認定NPO法人)有什麼樣的好處?
對捐贈者的稅制上的措施
(ア) 個人捐贈的情況
個人對認定NPO法人(特例認定NPO法人)進行該法人進行的與特定非營利活動相關的事業相關的捐贈時,屬於特定捐贈金,可以選擇適用寄附金扣除(所得扣除)或稅額扣除中的任意一個扣除。
另外,個人捐贈給都道府縣或市區町村在條例指定的認定NPO法人(特例認定NPO法人)的情況下,個人居民稅(地方稅)的計算中,也適用寄附金稅額扣除。
(イ) 法人捐贈的情況
法人對認定NPO法人(特例認定NPO法人)進行了與該法人進行的特定非營利活動相關的事業相關的捐贈的情況下,除了一般捐贈金的損失金計算限度額之外,與特定公益增進法人的捐贈金的金額一起,在特別損失金計算限度額的範圍內允許計入損失金被動態。
(u) 繼承人等捐贈繼承財產等的情況
通過繼承或遺贈取得財產的人,在繼承稅申報期限之前將其取得的財產認定NPO法人(特例認定NPO法人不適用。),該認定NPO法人進行的與特定非營利活動相關的事業相關的捐贈的情況下,其捐贈的財產的價格不計入繼承稅課稅價格計算的基礎。
不僅是認定NPO法人的捐贈金制度
認定NPO法人從屬於該收益事業的資產中,在該收益事業以外的事業中向特定非營利活動相關的事業支出的金額,被視為與該收益事業相關的捐贈金的金額,在一定範圍內允許計入損失金(特例認定NPO法人不適用。)
(注)關於扣除內容的詳情,請諮詢管轄的稅務局。
※國稅廳主頁(外部網站)
成為認定NPO法人(特例認定NPO法人)有什麼樣的義務?
認定NPO法人(特例認定NPO法人)的報告義務
認定NPO法人(特例認定NPO法人)必須向橫濱市提交董事報酬規程等的報告文件、補助金支付的報告文件、代表者姓名變更的申報等。
※關於只有認定NPO法人(特例認定NPO法人)所需的申報文件的詳細內容
認定NPO法人(特例認定NPO法人)的資訊公開
認定NPO法人(特例認定NPO法人)對於法律的第52條第4項、第54條第5項規定的文件,在有閱覽請求的情況下,除了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以外,必須在該事務所閱覽。
※關於認定NPO法人(特例認定NPO法人)必要的資訊公開的詳細內容
什麼樣的法人能成為認定NPO法人(特例認定NPO法人)?
A認定的標準
為了成為認定NPO法人(特例認定NPO法人),需要符合以下基準。
(ア) 符合公共支持測試(PSS)(特例認定NPO法人除外。)。
(イ) 在事業活動中,公益活動所占的比例不到50%。
(u) 運營組織及會計應適當。
(エ) 事業活動的內容合理。
(o) 適當地進行資訊公開。
(カ) 向所屬廳提交事業報告書等
(基) 沒有違反法令、不正當行為、違反公益的事實等。
(庫) 自成立之日起已經過了1年以上的時間。
(注)即使滿足上述(a)~(c)的基準(特例認定NPO法人除(a)外。)符合缺格事由的NPO法人不能得到認定(特例認定)。
李缺格事由
符合以下任一缺格事由的NPO法人不能得到認定或特例認定。
(ア) 在董事中,有符合以下條件者的法人
- 在被取消認定或特例認定的法人中,在其取消原因的事實發生之日前1年內,作為該法人進行該業務的理事,自取消之日起不超過5年的人
- 被處以監禁以上的刑罰,執行結束之日或不再執行之日起不到5年的人
- 因違反了NPO法、黑社會成員不正當行為防止法,或者因犯了刑法204條等或者暴力行為等處罰法的罪,或者因違反了國稅或者地方稅相關的法律,被處以罰金,結束執行之日或者接受其執行自沒有之日起不到5年的人
- 黑社會組織或其成員等
(イ) 被取消認定或特例認定,自取消之日起不超過5年的法人
(u) 章程或者事業計畫書的內容違反法令等的法人
(エ) 執行國稅或者地方稅的滯納處分或者自該處分結束之日起不超過3年的法人
(o) 自徵收國稅或地方稅相關的重加算稅等之日起不超過3年的法人
(カ) 在暴力團或者暴力團或者暴力團的成員等的控制下的法人
u申請認定的手續
為了成為認定NPO法人(特例認定NPO法人)的申請流程、申請時的請求、關於申請的文件,請看以下各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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