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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商岩井,東芝,三澤住宅區建築協議
最後更新日期2023年4月3日
事前協議要求地區圖(包括建築協議區域)
建築協定地區
從建築協定地區除外的用地
- 如果在事前協商要求地區內的地基上有建築計畫的話,請事先聯繫運營委員會。
- 運營委員會的聯繫方式請諮詢都市整備局地區城市建設課(045-671-2667)。
- 關於鄰接地,今後有可能加入建築協定,請注意。
- 什麼是“事前協商要求地區”?
- 被認可的建築協議區域圖(PDF:45KB)
建築協定區域和鄰接地(不同意協定的人的土地)的詳細圖 - 建築協議書(PDF:1,295KB)
※關於協定的基準等的處理,請務必向各運營委員會確認。
限制的概要(協議的摘錄)
(關於建築物等的標準)
第8條前條規定的協定區域內的建築物的地基、位置、用途、形態等,必須根據以下各號規定的基準。
(用地)
(1) 不得分割使用一個區域的住宅用地。
(2) 協定締結時的地基不得因切土、填土而變更。但是,建築附屬於建築物的車庫的切土,不在此限。
(位置)
(3) 建築物的外牆或者從代替其的柱子面到道路邊界線的距離在1米以上。但是,符合建築基準法施行令第135條之5的規定的以及建築物附屬的車庫不在此限。
(用途)
(4) 建築物的用途為1戶住宅專用住宅。但是,公益上必要的建築物,運營委員會與橫濱市協商後認可的不在此限。
(形態)
(5) 建築物的層數除地層外,應在2以下。
(6) 建築物的高度和屋檐的高度不超過地基面9米和6.5米。
(7) 肚皮須具有籬笆或板網及其他類似的開放性。
(8) 不得設置廣告物及室外工作物。但是,公益上必要的東西,運營委員會與橫濱市協商後認可的東西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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