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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燃垃圾
最後更新日期2025年1月17日
“不可燃垃圾”的出法
每周收集兩次(與“燃燒的垃圾”的收集日相同)
(請通過集成場所的貼紙等進行確認)
・請用購買時的箱子、報紙、厚紙等包好,並標明玻璃、陶器、日光燈等物品名。
※玻璃球等細小的東西也可以一起包起來。
※石子、土等不碎的細小物品,請放入袋子裡拿出來。
水銀式體溫計、血壓計、溫度計的據點回收
作為“不可燃垃圾”回收的水銀式體溫計、血壓計、溫度計,在區政府、收集事務所設置了專用的回收箱進行回收。
水銀體溫計等含有水銀的產品本身不會對人體和環境產生影響,但由於破損導致水銀飛散
因為流出的話可能會產生各種各樣的影響,所以請協助在據點回收。
點擊此處了解詳情→回收家庭不需要的水銀式體溫計、血壓計、溫度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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