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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噴霧罐
“噴霧罐”的取出方法
每周收集兩次(與“燃燒的垃圾”的收集日相同)
(請通過集成場所的貼紙等進行確認)
1和燃燒的垃圾分開,請放在透明或半透明的袋子裡,可以清楚確認裡面內容。
2請務必在沒有煙火的安全場所把裡面的東西拿出來。
3請取下塑膠瓶蓋,作為“塑膠製容器包裝”、“塑膠資源”拿出來。
殘留內容時的安全處理方法是製造商或
請向一般社團法人日本氣溶膠協會確認。
一般社團法人日本氣溶膠協會主頁(外部網站)
電話03-5207-9850
氣溶膠式簡易滅火工具發生了破裂事故。
關於事故概要和該產品,請確認消防局的主頁。
關於相應的氣溶膠式簡易滅火工具的廢棄方法,請不要作為“噴霧罐”拿出來,而是向製造商諮詢。
關於除該以外的氣溶膠式簡易滅火工具,請在用完後作為噴霧罐拿出來。
相關資料
關於本頁的諮詢
資源循環局家庭系廢棄物對策部業務課
電話:045-671-3819
電話:045-671-3819
傳真:045-66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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