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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電回收法的對象(空調)

最後更新日期2020年11月2日

空調
品種對象對象外

空調

  • 壁掛型分隔型和室外機
  • 壁掛式煤氣加熱器空調和室外機
  • 壁掛式混合空調和室外機
  • 多空調和室外機
  • 壁置型分隔類型和室外機
  • 地板型混合空調和室外機
  • 櫥窗類型
  • 天花板嵌入式空調
  • 天花板嵌入式多空調
  • 壁嵌式空調
  • 包裝空調

成為家電回收法對象的東西的出法在這裡
※業務用產品的處理
專門作為業務用製造、銷售的東西作為家庭用使用的情況下,不屬於家電再利用法的對象。
相反,在事業上使用家用機器的情況下是對象。

關於本頁的諮詢

資源循環局家庭系廢棄物對策部業務課

電話:045-671-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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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45-66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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