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日期2019年3月11日
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對於不遵守分類的人的處罰(罰款)制度
從2008年5月1日開始實施對反覆指導也不分類的市民、經營者處以罰則(罰款2000日圓)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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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循環局家庭系廢棄物對策部泉事務所
電話:045-803-5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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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45-803-7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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