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11月7日
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用於利用住宅的瓦礫和砂土去除工程的補助(除去障礙物)
發生災害,橫濱市適用災害救助法的情況下,在使用受災住宅時會實施障礙物清除。
現在沒有進行障礙物的去除!
發生災害的時候,隨時為您介紹本制度的適用。
另外,從災害的發生到制度的開始為止自主地除去障礙物的情況下,請注意不能成為補助的對象。
障礙物去除制度的概要
能做的事
由於災害(水災和懸崖塌方等),土石、竹木等障礙物被運送,在這樣的情況下,市政府與施工人員簽訂了去除障礙物的工程,進行工程。
專案實施時
發生了大地震、豪雨等大規模的自然災害,造成了大量的災害,神奈川縣決定實施“災害救助法救助”的時候。
對象
- 申請者在現在居住的住宅中去除障礙物
- 受災證明書的受害程度是“全部毀壞”“大規模半壞”“中規模半壞”“半壞”“水浸到地板上”中的一個
- 通過實施障礙物的消除,可以居住,不去避難所等地避難或利用臨時住宅
- 用自己的資力不能去除障礙物
去除障礙物的對象範圍
- 只有在玄關周圍、臥室、廚房、廁所等日常活動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 住宅外(玄關周圍除外)的障礙物不在對象內
- 除去障礙物後室內的清掃、消毒等不在對象內(僅限泥鰍)
限額:140,000日圓以內/戶(含稅)
申請方法
- 申請者自己尋找施工人員並取得報價。
- 附上估價單向市政府申請的話,市裡修理施工人員會直接簽訂工程合同。(到限額為止)
超過限額的工程金額時
合同分為兩個部分。
- 到限額為止的金額,市和施工人員簽訂工程合同
- 剩下的金額部分由申請者和施工人員簽訂工程合同(自費)
關於工程後
因為市和施工人員簽訂了工程合同,所以申請者沒有之後的手續。
但是,超過限額的部分自己和施工人員簽訂合同,施工的情況下,需要各自支付費用。
關於本頁的諮詢
建築局住宅部住宅再生課
電話:045-671-2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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