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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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地區城市建設
所謂“地域城市建設”,就是大家一起思考、製作、培育身邊的城市。
找到自己的城市想留下的地方,想做的地方。決定製作自己城市的將來像,面向將來像大家一起保護。下面為大家介紹一下這種時候有用的制度和事業。
《地區建設推進條例》
在明確市民和市政府合作進行的地域城市建設的理念和各自的責任和義務的同時,關於地域建設,制定組織建設、計畫、規則制定等市民參與的方法和手續,以及對市民主體的城市建設活動的支援政策等基本事項為了有助於實現安全舒適的魅力城市,於2005年10月1日實施。
對城市建設活動的支援和助成
為了解決地區的課題、提高魅力、開展身邊地區城市建設相關活動的市民們,準備了各種各樣的支援菜單。我期待著根據市民們的提議,能進行美好的城市建設。請一定要積極利用。
制定城市規則
土地利用和建築計畫時,根據都市計畫法和建築基準法,規定了可以建築的建築物的用途、高度等,這是最低限度的基準。街道、建築物的種類、占地面積等,根據地域特性,根據地域的大家的意見制定了詳細基準的“建築協定”和“地區計畫”等被稱為“城市規則”。活用上述的支援制度,幫助制定和運用“城市規則”。
建築協定(南區內有5個地區。)
地區計畫(南區內沒有。)
城市建設協議地區(南區內有一個地區。)
地域交通支援
在坡道多的橫濱,在沒有既存巴士路線的地區等,居民們聚集在一起,為了導入與生活密切相關的交通手段而採取措施的情況很多。所謂地域交通支援事業,是為了使這樣的地域的主體性的措施順利進行,對實現之前的活動進行支援的事業,以實現上醫院、購物、上下班、上下學等各種各樣的目的可以一起乘坐並移動的公共運輸服務為目標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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