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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及其答案“納稅”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11月8日

常見問題及其答案“納稅”

Q
拿到納稅證明需要什麼?
A

在窗口本人申請時
・駕駛證、居民基本底帳卡等可以證明本人身分的證件
・法人的證明書的情況下,代表者印章(登記印章)
在窗口申請代理人時
・委任狀
・法人證明的情況下,蓋有代表人印章(註冊印章)的委任狀
・可以證明代理人自身的駕駛執照、居民基本底帳卡等本人身分的證件

Q
納稅證明可以郵寄嗎?
A

能拿到。請把下面的東西寄到稅務課收納負責部門。郵寄的話需要本人申請,並返還給本人。
1申請書(請填寫證明書的種類、使用目的、必要份數、申請者地址、姓名、出生年月日、橫濱市的地址或物件所在地、所有者、聯繫方式電話號碼)
2手續費金額的郵局的定額小匯(手續費是1封300日圓)
3貼郵票的回信信封
在橫濱市的主頁上也可以下載申請表。(外部網站)

Q
便利店可以繳納市稅嗎?
A

個人市民稅、縣民稅(普通徵收)、固定資產稅、城市計畫稅(土地、房屋)、固定資產稅(折舊資產)、黃照牌汽車稅(類別折扣)可以在繳納書背面記載的全國便利店繳納。
如果您持有的繳納書上有便利店用的條碼的話,可以納稅,但是沒有條碼的繳納書不能辦理。

Q
超過繳納期限的繳納書可以使用嗎?
A

在金融機構等繳納的情況下,可以使用到下一年度的5月末。但是,便利店到第二年的4月末為止,橫濱市外的郵局只在交貨期內辦理。
另外,根據繳納期限後繳納的情況,有時會加算滯納金。

Q
我想從帳戶上扣稅嗎?
A

市稅的帳戶轉帳是只要辦理一次手續就可以自動從金融機關和郵局的帳戶上扣除的便利制度。請一定要好好利用。
○申請方法
(1) 在金融機關、郵局的窗口申請
存折和存折申報印章,如果有的話請拿著納稅通知書,到金融機關或郵局的窗口申請。
(2) 郵寄申請
可以從橫濱市主頁下載帳戶轉帳委託書(郵寄專用),通過郵寄申請(郵局除外)。
詳情請查看有關繳納方法的頁面
沒有連結互聯網的環境或者希望使用郵局的人,請聯繫財政局納稅管理課(電話045-671-3747)。
*另外,窗口申請和郵寄申請都根據申請時間的不同,帳戶轉帳開始的交貨期也不同,請注意。
○轉帳方法
(1) 各期轉帳(在各交貨期的繳納期限日調換各期稅額)
(2) 全期預付轉帳(在第1期繳納期限日調換年稅額)
○可以使用的市稅
市縣民稅(普通徵收)、固定資產稅、城市計畫稅(土地、房屋)、固定資產稅(折舊資產)

Q
我可以把遲到的稅金從帳戶上扣除嗎?
A

不行。

Q
什麼是滯納金?
A

在規定的繳納期限之前不納稅市稅叫做“滯納”。拖欠市稅的話,區政府會給您發送催促通知書(催促信等),以便儘快繳納。另外,過了繳納期限後,為了保持與繳納期限內納稅者的公平性,根據繳納期限的第二天到繳納日為止的期間天數,需要繳納滯納金。

1.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利率
從繳納期限的第二天開始到經過一個月的日期為止的期間年2.5%
從第二天到繳納的期間每年8.8%

2.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利率
從繳納期限的第二天開始到經過一個月的日期為止的期間年2.4%
從第二天到繳納的期間每年8.7%

但是,計算出的滯納金金額不滿1000日圓時,將全額截斷。
詳情請參閱關於滯納金的頁面

Q
拖欠市稅會怎麼樣?
A

在橫濱市,請向滯納市稅的人發送催告書,訪問等,儘早納稅。
即便如此,如果還不能納稅的話,為了在繳納期限前與納稅者保持公平,要扣押該人的財產(工資、存款、不動產等),進行扣押的財產的提取和公賣,以充市稅。
這樣的扣押、扣押、拍賣等一連串的手續叫做滯納處分。
滯納處分是在不能自主納稅的情況下,根據法律的手續,為了確保市稅,請協助繳納期限內的納稅,不要發生這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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