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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滯納金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12月13日

超過繳納期限的話,根據繳納期限的第二天到繳納日為止的期間天數,會加上按照法律規定比例計算出的“滯納金”。
需要繳納滯納金的情況下,除了原來的稅額外,還要加上滯納金的金額一起繳納。

但是,計算出的金額不滿1000日圓的情況下,不需要繳納滯納金。
關於具體金額和是否需要繳納,請諮詢區政府稅務課收納負責部門。

此外,在不得已的情況下難以繳納滯納金的情況下,符合法律及橫濱市條例規定的條件的情況下,根據申請可能會減免滯納金。

※關於滯納金的加算,不能成為根據行政不服審查法的審查請求對象,請注意。

關於滯納金的比例

從繳納期限的第二天開始到經過一個月的日期為止的期間

年7.3% ※但是,下一個期間的比例會發生變化。

■從2000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各年前一年的11月30日現在的商業票據的基準折扣率加上年4%的比例
■2014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從各年的前一年的10月到前一年的9月,作為國內銀行的貸款約定平均利率(新·短期),財務大臣公佈的比例(外部網站)加上年1%的比例(特例基準比例)加上1%的比例
■自2021年1月1日起
作為各年的前一年的9月到前一年的8月的國內銀行的貸款約定平均利率(新·短期),財務大臣公佈的平均貸款比例(外部網站)加上年1%的比例(滯納金特例基準比例)加上1%的比例

從繳納期限的第二天起經過一個月之日起到繳納之日為止的期間

年14.6% ※但是,下一個期間的比例會發生變化。

■2014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從各年的前一年的10月到前一年的9月,作為國內銀行的貸款約定平均利率(新·短期),財務大臣公佈的比例(外部網站)加上年1%的比例(特例基準比例)加上7.3%的比例
■自2021年1月1日起
作為各年前一年的9月至去年8月的國內銀行的貸款約定平均利率(新·短期),財務大臣公佈的平均貸款比例(外部網站)加上年1%的比例(滯納金特例基準比例)加上7.3%的比例
參考滯納金比例的推移

期間

繳納期限後1個月以內

繳納期限後超過1個月

從2000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

年4.5%

年14.6%

2002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年4.1%

年14.6%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年4.4%

年14.6%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年4.7%

年14.6%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年4.5%

年14.6%

2010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年4.3%

年14.6%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年2.9%

年9.2%

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年2.8%

年9.1%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年2.7%

年9.0%

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年2.6%

年8.9%

從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年2.5%

年8.8%

從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年2.4% 年8.7%

具體計算方法的示例

2021年度市民稅・縣民稅第2期(繳納期限:2021年8月31日),稅額50,000日圓在2022年1月31日繳納的情況
【從繳納期限的第二天開始到經過一個月的日期為止的期間】

(1)2021年9月1日至9月30日
(50,000日圓×2.5%×30天)÷365=102.73日圓

【從繳納期限的第二天起經過一個月之日起至繳納之日為止的期間】
■到2021年12月31日為止和2022年1月1日以後的比例不同,所以按各個期間的比例計算。

(2)從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50,000日圓×8.8%×92天)÷365=1,109.04日圓
(3)2022年1月1日至1月31日
(50,000日圓×8.7%×31天)÷365=369.45日圓

【將上述(1)~(3)計算的金額合計起來】
■合併時,將各自的尾數(小數點以下)捨去。

102日圓+1,109日圓+369日圓=1,580日圓

【將合計金額的100日圓以下的尾數捨去】

1,580日圓→1500日圓…滯納金額為“1500日圓”。

各區役所稅務課一覽

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請向各區政府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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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頁的諮詢

財政局主稅部徵收對策課

電話:045-671-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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