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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語解說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4月17日
用語 | 讀方 | 解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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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議會的委員會) | 嗯 | 這是為了進行本會議審議的預備審查和調查等而設置的會議,有以下3種。 1常任委員會:對本會議委託的議案進行審查,對市事務進行調查等的委員會 2特別委員會:為了進行特定問題的調查和審查,根據需要設置的委員會 3市會運營委員會:調查、協商議會運營方法的委員會 |
意見書 | 不行不行 | 根據地方自治法第99條的規定,關於市的公益,將議會的意思作為意見總結的文件,向國會或者國家、縣等相關行政廳提交。意見書的方案由議員提出,在本會議上決定可否。 |
一般問題 | 石門 | 指議員廣泛地涉及整個市政,要求執行機關報告和說明,並提出疑問。 |
會期 | 愛木 | 是指議會開會的期間(從開幕日到閉幕日)。會期的天數將在本會議開幕後通過決議決定。 |
會派 | 海原 | 為了有助於政策制定等,在市會中,共有該理念的2名以上的議員組成的團體。 |
議案 | 銀安 | 為了得到議會的決議,市長、委員會、議員提出的案件(例如:條例的制定、修訂和廢除、預算的決定、決算的認定、意見書的提交)。 |
表決 | 狐 | 通過在議會上對議案等(可否)決定贊成與否,根據意思決定的內容,有以下種類。 通過(否決):預算、條例、合同、意見書、決議等 認定(不認定):結算 批准(不承認):專斷處分 同意(不同意):人事案件 通過(不通過):請願 無抗告的答覆:諮詢 |
談判會派 | 高明 | 因為是所屬議員5人以上的會派,所以可以向市會運營委員會選出委員。 |
表決 | 最後 | 是指議長在本會議上表決的行為。委員會的情況是指委員長進行表決的行為。 |
質疑 | 次 | 關於議案等,在討論、表決之前,詢問疑問點。 |
執行機關 | 考勤 | 是指管理、執行地方公共團體事務的機關。(市長、行政委員會等(教育委員會、選舉管理委員會、監查委員等) |
上程 | 上城 | 在本會議上作為議題來處理一般稱為“上程”。 |
條例 | 好萊 | 這是地方公共團體根據自治立法權制定的自主法。條例的制定、修訂和廢除,原則上通過議會的決議成立,根據長的公佈產生效力。條例案向議會的提案權,不僅僅是長,議員和委員會也被給予。 |
審議 | 新木 | 關於本會議的附議事件,聽取說明、質疑、討論、表決等一連串的過程叫做審議。 |
審查 | 新佐 | 是指在委員會中討論受到委託的議案、申請等,得出委員會結論的過程。 |
請願 | 生癌 | 是指向國家和地方公共團體陳述意見和要求。根據地方自治法,向市會申請時,必須通過市議會議員的介紹提交請願書。提交的請願書在常務委員會等審查後,在本會議上決定是通過還是不通過,並將其結果通知給申請者。 |
全體協商會 | 全國際 | 這是為了討論市政上的重要問題而全體議員聚集在一起召開的會議。這是全體議員一起進行的,在此限時與本會議相同,但由於不是基於法令,所以不進行議案等的審議、審查,而是接受市長等執行機關的說明、陳述意見。 |
上訪 | 千上 | 關於特定事項有利害關係的東西,向議會等訴說實情,要求處理,與請願不同,不需要介紹議員。在提交的請願書中,議會要求向國會、縣等相關行政廳提交意見書的,將交給常任委員會等,並將審查結果報告本會議後通知上訪者。除此之外,對行政的要求等的請願,議長要求市長的回答,並將其通知給請願者。 |
定足數 | 夜鶯 | 在議會中,為了有效地審議和決定議題所需的出席者的數量叫做定足數。 地方自治法規定,議會必須有半數以上的議員出席,否則無法召開會議。 |
例會 | 可以嗎 | 在地方議會的會議中,不管是否有附議事件,都會定期召集。根據地方自治法,每年都會召集條例規定的次數,橫濱市的條例規定每年4次。 |
答辯 | 東文 | 在本會議、委員會等會議上,市長、教育長、相關局長等對議員的質疑、提問進行回答和說明。 |
討論 | 多倫 | 在例會上,在質疑、委員會審查後,在表決前表明贊成或反對議案的意見。 |
付托 | 二國 | 關於議案等,為了結束本會議的質疑,進一步進行詳細的討論,委託所管的常務委員會等進行審查。 |
本會議 | 本溪 | 是指在例會或臨時會上,由全體議員組成的會議。在本會議上,進行議案等的審議,作為表決機關的最終意思的決定(決議)等。 |
預算研究會 | 喲。 | 橫濱市各局向議員說明下一年度預算案的場所。在進行下一年度預算審議的第1回定例會中,在預算審議之前進行。 |
臨時會 | 蓮花 | 在地方議會的會議中,除了例會以外,如果需要臨時的情況下,只限於必要的特定事件,為了隨時審議而召集的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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