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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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回收
中心回收利用是什麼?
是各區的資源循環局事務所實施的資源物的據點回收。
可以攜帶舊紙類和塑膠容器包裝等資源物。
請務必使用。
能拿出什麼樣的東西?
- 舊紙(報紙、紙板、紙包裝、雜誌、其他紙)
- 舊衣布
- 塑膠製容器包裝(帶有塑膠標誌的東西)
- 不可燃垃圾(陶器、玻璃、日光燈)
- 噴霧罐
- 已使用的乾電池
- 罐子、瓶子、塑膠瓶
- 小金屬類
拿不出來的東西是什麼?
・不能再利用的布類
布偶、床墊、被子(裡面有棉花的東西)
・雨衣等表面有特殊塗層的東西
・毛皮、包、鞋子等
・塑膠製容器包裝以外的塑膠製品
・資源物以外的垃圾(燃燒的垃圾・大件垃圾)
・事業類垃圾(事業類垃圾在市裡不回收。請委託獲得一般廢棄物、產業廢棄物各自許可的業者進行處理。)
・修剪枝
※敬請留意如果將以上垃圾扔到中心回收會場的話,會被視為非法丟棄,與廢棄物處理法相觝觸,成為處罰的對象。
舉辦日・受理時間
週一至週六(包括節假日)
上午9點00分~11點30分
下午1點30分~4點00分
在事務所用地內受理。(請不要在上午11點30分~下午1點30分的時間)
下午4點00分過後拒絕帶入。
會場
資源循環局都築事務所(都築區平台27-2電話045-941-7914)
關於本頁的諮詢
頁面ID:610-15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