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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許可和申報的危險品的量

最後更新日期2021年10月1日

那個危險品的量不需要許可或申報嗎?

這是在身邊處理的危險物品,不是這樣的情況嗎?
・用一鬥罐保管塗料
・保管消毒用酒精
・將汽油保存在倉庫裡
・在倉庫和工廠保管潤滑油

危險品的儲藏、處理

對於汽油、輕油、煤油、消毒用酒精等消防法上的危險物品,如果要進行一定量以上的儲藏和處理的話,需要向市長的許可和消防署長申報。另外,危險物品如果不在根據消防法的規定確保了安全性的設施中進行儲藏和處理的話,火災和爆炸的危險性就會提高,非常危險。首先,請確認身邊有沒有符合危險物品的東西。

需要許可和申報的量

在進行指定數量以上的危險品的儲藏、處理時,許可(10天以內的臨時儲藏、臨時處理時由消防署長批准),指定數量的5分之1以上指定數量不足的危險品(以下稱為“少量危險品”)的儲藏、處理時需要申報。

關於指定數量

關於危險品,根據危險性規定的數量叫做指定數量。

主要危險品的指定數量

(第4類易燃液體類)

品名

指定數量(L) 物品的例子
特殊引火物 50 乙酰亞特爾,乙醛
第一石油類 (非水溶性) 200 汽油、苯、拉克辛納
(水溶性) 400 阿塞頓
酒精類 400 消毒用酒精
第二石油類 (非水溶性) 1,000 輕油、煤油、合成樹脂塗料用稀釋劑、合成樹脂清潔劑
(水溶性) 2,000 醋酸
第3石油類 (非水溶性) 2,000 重油、克萊索特油
(水溶性) 4,000 格裡塞林
第四石油類 6,000 齒輪油、潤滑油
動植物油類 10,000 椰子油、芝麻油

指定數量的計算示例(儲存、處理多個危險品時)

(例1)
儲存180升汽油、800升煤油的情況

計算的結果是“1”以上的情況下,因為超過了指定數量,所以儲藏、處理需要“許可”。


(例2)
儲存300升輕油和120升酒精類的情況

計算的結果是“1/5以上不滿1”的情況下,因為屬於少量危險品,所以儲藏、處理時需要“申報”。

鏈接

咨詢地址

在進行危險物品的儲藏、處理或變更設施、設備等時,請事先與各消防署或預防部保安課商量。
•青葉消防署045-974-0119
•旭消防署045-951-0119
•泉消防署045-801-0119
•磯子消防署045-753-0119
•神奈川消防署045-316-0119
•金澤消防署045-781-0119
•港南消防署045-844-0119
•港北消防署045-546-0119
•榮消防署045-892-0119
•瀨谷消防署045-362-0119
•都築消防署045-945-0119
•鶴見消防署045-503-0119
•戶冢消防署045-881-0119
•中消防署045-251-0119
•西消防署045-313-0119
•保土谷消防署045-342-0119
•綠消防署045-932-0119
•南消防署045-253-0119

關於本頁的諮詢

消防局預防部保安課

電話:045-334-6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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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45-334-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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