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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2020年2月1日開始,為了銷售汽油,在改裝容器時,法令規定必須要確認顧客的本人、確認使用目的以及製作銷售記錄。
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從2020年2月1日開始,為了銷售汽油,在改裝容器時,法令規定必須要確認顧客的本人、確認使用目的以及製作銷售記錄。
2019年7月,在京都市的動畫制作公司,由於使用汽油放火,發生了很多人受害的火災。受此火災影響,為了抑制同樣事件的發生,徹底正確使用汽油,消防法令被修改了。
最後更新日期2020年1月29日
給用容器(攜帶罐)購買汽油的各位
在加油站用容器購買汽油時,加油站經營者確認購買者是本人或使用目的,並記錄銷售記錄※創建。
- 必須使用符合消防法令的容器(攜帶罐等)。
- 禁止購買者自己把汽油倒進容器裡。
※銷售記錄:記錄了銷售日、購買者的姓名、地址、使用目的、銷售量等的東西。
致加油站事業所的各位
從2020年2月1日起,在將汽油改裝到攜帶罐等容器中進行銷售時,法令規定必須確認購買者的本人、確認使用目的、製作銷售記錄。
- 在更換銷售汽油時,請確認是否是符合消防法令標準的容器。
- 在自助加油站,購買者禁止自己把汽油倒進容器裡。
消防危險第186號“關於公佈修改危險品限制相關規則的一部分的省令”(PDF:115KB)
消防危險第197號“關於將汽油裝進容器時的確認等相關的運用要領”(PDF:472KB)
使用汽油時的注意事項
- 汽油非常容易引火,非常危險。揮發性非常高,蒸汽比空氣重,所以容易滯留,需要注意周圍的煙火使用和靜電。
- 把汽油放在容器裡保管的話,火災的危險性會提高,所以請儘量控制。如果要保管的話,請不要使用煙火,在日光等溫度變化較少的地方保管。
- 處理裝在攜帶罐裡的汽油時,請確認周圍沒有煙火。此外,在處理前請放寬調整螺絲等調整罐內的壓力。
總務省消防廳主頁的鏈接
https://www.fdma.go.jp/mission/prevention/gasoline/(外部網站)
總務省消防廳主頁(關於汽油容器更換銷售的本人確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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