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網頁是被機器進行翻譯的。翻譯結果不可能100%正確。望您多理解而利用。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7月12日

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分開出的是哈馬規則Q&A

對於不遵守分類規則的人,罰則(罰款)制度,分開出是海濱的規則。


Q
哪怕只有一個分類錯誤地扔垃圾的話,會成為處罰的對象嗎?
A

因為不分類就扔垃圾的情況是對象,所以稍微弄錯了的情況下就不能成為對象。

Q
不分類就扔垃圾的家庭的特定是怎麼進行的?
A

沒有分類的垃圾袋被放到垃圾堆裡的情況下,打開袋子等,確定拿出來的家庭。

Q
可以在地區進行調查和指導嗎?
A

因為也有隱私問題,可能會引起糾紛,所以從調查到懲罰條例的一連串手續,由本市職員進行。

Q
什麼樣的情況下,適用懲罰條例?
A

在可以分類的情況下,即使進行指導、勸告、命令,也不會得到改善,從命令開始1年內不分類扔垃圾的情況下會成為罰款的對象。

關於本頁的諮詢

資源循環局家庭系廢棄物對策部業務課

電話:045-671-3819

電話:045-671-3819

傳真:045-662-1225

電子郵件地址sj-gyomu@city.yokohama.lg.jp

回到上一頁

頁面ID:238-609-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