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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手續流程
最後更新日期2025年4月1日
交付確認完畢證後,解說工程完成後到交付檢查完畢證為止的手續。
(S造、RC造、SRC造的中間檢查由結構負責人(S造、RC造、SRC造)進行。)
目錄
請在開始施工之日的14天前附上《工程監理者及工程施工者選任報告》、《工程監理、施工合同的複印件》或《工程監理業務及工程施工業務的承包合同簽訂證明書》提交。
(1)特定工序
中間檢查根據構造和規模有時會進行兩次。
(2)檢查預約
請在中間檢查預定日的大概兩周前打電話預約檢查。
- 預約電話號碼:建築指導課指導擔當TEL:045-671-4531
(1)必要材料
請在檢查日的4天前到前一天提交以下文件。
※木造的小規模建築物請在3天前申請。
◆共同(1份提交)
1 | 中間檢查受理檢查表 |
---|---|
2 | 中間檢查申請書 |
3 | 根據建築基準法第12條第5項(工程監理、工程狀況)報告書(檢查表)(注1) |
4 | 委任狀(注2) |
5 | 建築師執照的複印件(注3) |
6 | 施工狀況照片(工程監理者的簽名蓋章,進入攝影日期的照片) |
◆施工狀況照片製作上的注意事項
施工狀況照片在建築基準法第7條之5(檢查的特例)適用時需要。請參考表,提交屋頂小屋組的工程結束時(3處以上)、構造耐力上主要的軸組或耐力牆的工程結束時(3處以上)、基礎的配置筋的工程結束時(3處以上)的合計10張左右的照片(遠景和細節的摘錄等)。
無 | 屋頂小屋組的工程結束時 | 結構耐力上主要的軸組或 耐力牆工程結束時 | 基礎配置工程結束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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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造 | 小屋梁、位數、垂木、主屋、 及火打材等的做口、 或者其他接合部 | 柱子、橫架材料及條紋、 或者其他耐力牆的做口 其他接合部 | 主要底盤及梁的鋼筋部分 |
S造 | 柱子、梁的入口、 或者其他接合部 | 柱子、梁、鋼骨刀片的入口, 或者其他接合部 | 主要底盤及梁的鋼筋部分 |
RC造 | 平房的屋頂版、柱子、 梁的配筋、鋼筋部分 | 柱子、梁、牆壁、地板布置、鋼筋部分 | 主要底盤及梁的鋼筋部分 |
另外,提交照片的底紙請活用建築指導課HP的“格式下載”的“7.中間檢查時提交的文件”上刊登的樣式。
關於中間檢查後進行的工程部分,請在完成檢查申請時提交照片。
◆只有在有相應工程的情況下(沒有特記的提交1份)
號碼 | 工程內容 | 文件 | |
---|---|---|---|
7 | 樁工程 | 樁工程的施工結果報告書(注4) | |
8 | RC造、PC造、SRC造3層以上或500m2以上建築物的混凝土工程 | 混凝土工程的施工結果報告書(注4) | |
9 | S造・SRC造的3層以上或500m2以上建築物的鋼結構工程 | 鋼骨工程的施工結果報告書(注4) | |
10 | 小規模建築物(木造層數2以下且500m2以下的建築物或非木造層數1且200m2以下的建築物) | 傳統軸組工法 | 建築物基礎的構造方法報告 |
11 | 標明耐力牆、金屬物的位置及種類以及通柱位置的圖書 | ||
12 | 以下圖書在不適用檢查特例的情況下請提交。 (1)壁量計算表・1/4平衡計算 (2)接頭・仕口的構造檢討書 | ||
13 | 框架牆工法 | 建築物基礎的構造方法報告 | |
14 | 標明耐力牆位置及種類的圖書 | ||
15 | 以下圖書在不適用檢查特例的情況下請提交。 (1)壁量計算表 (2)40平方米區劃線圖 | ||
16 | 非木造 | 基礎伏圖及結構詳細圖 | |
17 | 如有輕微變更(正、副各提交1份)(注5) | 基於建築基準法第12條第5項的計畫變更報告 | |
18 | 變更圖紙(注6) | ||
19 | 關於變更部分的說明書、認定書等 |
◆小規模建築物需要另外提交的文件(1份)
符合以下專案時,有可能需要提交報告書。
21 | 基礎的立上、下下、地下車庫等的配置圖及施工狀況照片 |
---|---|
22 | 擁壁的配筋圖及施工狀況照片 (申請工作物的部分(超過2m)請提交檢查完畢證的複印件。) |
23 | 地基改良、木樁施工狀況報告書 |
(2)中間檢查的注意事項
- 五金的取法
- 條理模式表(Excel:260KB)
(根據告示的規定,準備了條理配置的模式表和根據N值計算的條理配置的模式表。)
(1)檢查時間的確認
檢查日的前一天下午請務必給建築指導課的負責人打電話確認時間。
- 建築指導課指導擔當TEL:045-671-4531
- 中間檢查合格證由指導負責人交付。
- 供水裝置工程完成申請書需要中間檢查合格證。
- 詳情請參照“請在供水裝置工程完成申請書中附上中間檢查合格證的複印件”。
請在完成檢查預定日的2周前到10天前打電話預約檢查。
- 預約電話號碼:建築指導課指導擔當TEL:045-671-4531
(1)必要材料
請在檢查日的7天前到前一天提交以下文件。
◆共同(1份提交)
1 | 完成檢查受理檢查表 |
---|---|
2 | 完成檢查申請書 |
3 | 根據建築基準法第12條第5項(工程監理、工程狀況)報告書(檢查表)(注1) |
4 | 委任狀(注2) |
5 | 建築師執照的複印件(注3) |
6 | 施工狀況照片(工程監理者的簽名蓋章,進入攝影日期的照片) |
關於“6.施工狀況照片(工程監理者的簽名蓋章、進入攝影日期的照片)”,請參考“3.中間檢查申請”的(1)必要材料“(施工狀況照片製作上的注意事項)”。
◆只有在有相應工程的情況下(沒有特記的提交1份)
號碼 | 工程內容 | 文件 | |
---|---|---|---|
7 | 樁工程 | 樁工程的施工結果報告書(注7) | |
8 | RC造、PC造、SRC造3層以上或500m2以上建築物的混凝土工程 | 混凝土工程的施工結果報告書(注7) | |
9 | S造・SRC造的3層以上或500m2以上建築物的鋼結構工程 | 鋼骨工程的施工結果報告書(注7) | |
10 | 在住宅系用途地區內占地面積500 m2以上的建築工程 | 綠化設施檢查表 | |
11 | 沒有中間檢查的情況下的小規模建築物(木造層數2以下且500m2以下的建築物或非木造層數1且200m2以下的建築物) | 傳統軸組工法 | 建築物基礎的構造方法報告 |
12 | 以下圖書在不適用檢查特例的情況下請提交。 (1)標明耐力牆、金屬物的位置及種類以及通柱位置的圖書 (2)壁量計算表・1/4平衡計算 (3)接頭・仕口的構造檢討書 | ||
13 | 框架牆工法 | 建築物基礎的構造方法報告 | |
14 | 以下圖書在不適用檢查特例的情況下請提交。 (1)標明耐力牆位置及種類的圖書 (2)壁量計算表 (3)40平方米區劃線圖 | ||
15 | 非木造 | 建築物基礎的構造方法報告 | |
16 | 如有輕微變更(正、副各提交1份)(注5) | 基於建築基準法第12條第5項的計畫變更報告 | |
17 | 變更圖紙(注6) | ||
18 | 關於變更部分的說明書、認定書等 |
◆小規模建築物需要另外提交的文件(1份)
符合以下專案時,有可能需要提交報告書。
19 | 基礎的立上、下下、地下車庫等的配置圖及施工狀況照片 |
---|---|
20 | 擁壁的配筋圖及施工狀況照片 (申請工作物的部分(超過2m)請提交檢查完畢證的複印件。) |
21 | 地基改良、木樁施工狀況報告書 |
(1)檢查時間的確認
檢查日的前一天下午請務必給建築指導課的負責人打電話確認時間。
- 建築指導課指導擔當TEL:045-671-4531
(2)完成檢查的注意事項
- 完成檢查時,關於建築基準相關規定,在完成檢查申請時沒有提交各檢查的檢查完畢證的複印件(例如:消防檢查、住宅用地建設、開發相關的檢查、電梯的檢查等)的情況下,請提交。
- 綠化區域制度的完成檢查
- 關於雅致住宅
- 檢查完畢證由指導負責人交付。
≪1次中間檢查時≫
請從“軸組工法(2層建築)”“框架工法(2層建築)”“認證建築物”“鋼筋混凝土造”“鋼筋造”中提交符合的和“基礎工序”。
≪中間檢查有2次以上的情況≫
第一次是“基礎工程”,第二次以後是在之前的中間檢查之後施工的部分,請從“基礎工程”、“軸組施工法(3層建築)”、“框架施工法(3層建築)”、“鋼筋混凝土造”、“鋼筋造”中提出相應的內容。
僅在由代理人申請檢查時提交(在確認申請時提交記載了在檢查申請之前一次性委託給代理人的委託書的情況下,複印件也可以)。
請只在設計者和工程監理者是建築師,與之前的申請不同的情況下提交(通過閱覽建築師數據庫等可以確認的情況下不需要)。
只在申請中間檢查時完成工程的部分(剩下的部分請在申請完成檢查之前提交)
如果事先提交的話就不需要了。
請在變更後的圖紙上用紅筆填寫變更前的內容,或者提交變更前和變更後的圖紙。包括配置圖的變更時,請提交建築計畫概要書第3面變更後的內容。
請在之前的中間檢查之後提交施工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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