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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伴隨建築行為的綠化協議
最後更新日期2025年2月5日
關於綠化協議
概要
橫濱市於1973年制定了《綠色環境培育條例》,致力於市內綠地的保存和綠化的推進。
在2004年9月1日的修訂中,在制定《橫濱市開發事業調整等相關條例》的同時,在謀求綠化對象面積等的整合性的同時,不僅要對地面進行綠化,還要采用建築物的屋頂和牆面等各種各樣的綠化手法,以及新的一定規模以上的建築行為作為綠化的對象,以增加街道的綠色為目標。
項番 | 專案 | 內容 |
---|---|---|
1 | 協議的對象 | 擁有500平方米以上占地面積的所有建築物 |
2 | 需要協商的情況 | 對象建築物的新建及擴建 |
點擊此處了解詳情
咨詢方法
項番 | 地點 | 咨詢方法 | 電話號碼 |
---|---|---|---|
1 | 臨港地區內的工業港區 | 綠色環境局公園綠地管理課 | 045-671-3946 |
2 | 臨港地區內的新港地區 | 港灣局熱鬧的振興課 | 045-671-2888 |
3 | 臨港地區內除上述以外的所有分區 | 港灣局港灣管財課 | 045-671-7080 |
關於臨港地區內的分區,請看這邊。
※除了臨港地區以外,填埋工程施工中區域等港灣局也是窗口。
港灣局的基準
根據綠色環境培育條例第9條的實施基準第6條第2號的規定,港灣局的基準(PDF:109KB)
在臨港地區內(工業港區以外)進行綠化協議的人請看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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