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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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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期高齡者醫療制度的被保險者家屬去世了,需要什麼樣的手續。
後期高齡者醫療制度的被保險者去世的情況下,除了需要返還後期高齡者醫療被保險者證等之外,舉行葬禮的人(喪主)還將支付5萬日圓的“葬禮費”。
另外,關於與死亡者相關的支付等,變更匯款方的帳戶時,需要進行帳戶變更申報。
請在辦理死亡登記後,到死亡者居住的區役所保險養老金課保險股辦理手續。
手續需要的東西(葬禮費)
・申請書(可從下面的頁面下載。區政府保險養老金課窗口也有準備。)
關於郵寄的後期高齡者醫療制度的手續
・去世的被保險人的保險證(後期高齡者醫療被保險者證)或者資格確認書(已經返還的情況下不需要。)
・存款存折(指定為匯款帳戶的)
・可以確認喪主的姓名、死亡者的姓名以及葬禮日期的東西(會葬禮狀、葬禮的收據等)
・喪主的印章(使用朱肉的東西)※將喪主以外的帳戶用於匯款方時需要。
※從舉行葬禮的第二天開始過了2年就到期了,不能申請了。
進行火葬或埋葬的情況
在神奈川縣後期高齡者醫療廣域聯合會中,進行埋葬或火葬的情況下,只支付“埋葬”或“火葬”。
這種情況下,請帶上以下文件作為證明進行了埋葬或火葬的文件。
・火葬費的收據
・已完成火葬執行證明的埋葬火葬許可證
・火葬證明書
・埋葬(土葬)證明書
※申請埋葬、火葬的喪葬費時,需要另外提交申請書。
手續處
死亡者居住的區役所保險養老金課保險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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