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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5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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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我收到了過去年度的特別徵收稅額(變更)通知書,怎麼辦?
A
特別徵收稅額(變更)通知書(納稅義務者用)請交給對象的員工。特別徵收義務人用的請由工資支付者保管。
另外,由於減額變更而產生的退稅手續,從橫濱市直接向員工辦理,所以沒有特別徵收義務人的手續。另外,請注意本年度(現年度)的稅額不要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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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局主稅部納稅管理課
電話:045-671-3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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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45-671-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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