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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身體障礙需要支援的時候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10月31日
必要手續
初診日不滿20歲,或者因加入國民年金的傷病成為殘疾人時,可以申請。
在家服務
18歲以上有殘疾,使用輪椅的話,可以在指定醫療機構接受健康檢查。
可以諮詢和辦理家庭幫助服務、沐浴服務、導盲犬出藉等福利服務
通所・入所服務
18歲以上有殘疾的時候,可以就角膜手術、關節形成手術、心臟手術等功能恢復醫療進行諮詢和手續。
給付・津貼
如果您的孩子有殘疾的話,可以領取補貼
未滿20歲的重度殘疾兒童,在日常生活中需要經常護理的情況下,可以領取補貼。
如果有經常需要特別護理的最嚴重障礙的話,可以領取補貼。
如果加入國民健康保險的嬰兒出現先天性障礙等情況,可以支付臨時金
費用助成服務
如果父母或者某一方的父母有殘疾的話,可以得到醫療費的補助
有重度身心障礙的人,去醫療機構就診的時候,可以接受保險診療的自己負擔額和住院時伙食費的自己負擔額的援助。
持有1級到4級的殘疾人手冊的人,可以享受市營巴士、市營捷運全線、金澤海濱線全線以及市內運行的民營巴士等的福利特別乘車券的發放
因改建、拆毀等原因被要求拆遷,在住房困難的時候,可以進行房租等補助的諮詢和手續。
可以獲得駕照、汽車的取得補助
這是關於殘疾人手冊的諮詢、手續、發行的指導
關於本頁的諮詢
泉區福利保健中心高齡者,傷殘者支援課殘疾人支援擔當(泉區政府2樓209號窗口)
電話:045-800-2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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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45-800-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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