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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郵寄申請——自立支援醫療(精神病院醫療)―

最後更新日期2025年1月10日

請確認申請所需要的東西,放入貼著郵票的信封裡,發送到精神上醫院醫療·手冊事務處理中心。

◆郵寄的各種申請的申請日是精神上醫院醫療·手冊事務處理中心收到文件的日子(不是郵件的寄出日)。特別是辦理自立支援醫療(精神病院醫療)的手續時,因為文件領取日是申請的適用日(開始日),所以請在天數上留出富餘時間申請。雙休日、節假日、年末年初收到的文件的領取日是第二天開門。

◆如果有申請書的不足專案、不足文件等,將作為臨時受理,由精神病院醫療·手冊事務處理中心聯繫您。從臨時受理開始經過1個月,沒有提交不足文件等的情況下,作為不受理返還。
◆確認進展情況請撥打事務處理中心。從個人資料保護的觀點來看,這是回電話的回答。那個時候,要返回申請書上記載的電話號碼,不能回答其他的號碼。(也不能回答醫療機關的諮詢。請申請者給我打電話。)

提交文件發送地址


申請事由

1.新申請

想在橫濱市新利用自立支援醫療(精神病院醫療)制度的情況下,作為新申請受理。

◆如果申請被認可,就發送“自立支援醫療受領者證(精神病院醫療)”(黃色)。(申請後大約需要兩個月。)
◆領取者證的有效期是從申請之日起1年以內,是月的最後一天。
◆在領取者證送到您手上之前,請將領取必要材料後發送的“自立支援醫療費(精神上醫院醫療)支付認定輸入確認票(本人控制)”代替領取者證向醫院、藥店等出示。
◆在領取者證送到您手上之前,即使出示“自立支援醫療費(精神上醫院醫療)支付認定輸入確認表(本人控制)”也不適用制度的情況下,請在收到領取者證後儘快向醫院、藥店等提出退款申請。
◆如果想繼續使用制度的話,必須在有效期限到期之前進行更新申請(3個月前可以申請)。

申請所需要的東西
名稱備注
申請書(PDF:156KB)

請參考填寫示例(PDF:492KB)填寫。
◆同時辦理精神障礙者保健福祉手冊的新·更新申請的人,也需要提交精神障礙者保健福祉手冊的申請書。請從這邊(精神障害者保健福祉手冊的交付)的頁面拿到。

②MyNumber卡(雙面)的副本

◆如果沒有的話,請寫在便條上隨信附上。

③本人確認文件的複印件
※②可以準備的情況下不需要

駕照、護照等的複印件
◆沒有帶臉部照片的文件的情況下,公共機關發行的2份確認文件

④診斷書(自立支援醫療(精神病院醫療用)
☑ PDF(A3・1張版)(PDF:146KB)
☑ PDF(A4・2張版)(PDF:334KB)

◆請委託醫院填寫。
但是,除以下人士外。
同一天提交診斷書(精神障礙者保健福祉手冊用)進行精神障礙者保健福祉手冊的新·更新申請的人,有時可以省略提交自立支援用診斷書。詳情請確認這邊(精神障礙者保健福祉手冊的交付)的頁面。
現在持有有效的精神障礙者保健福祉手冊,申請該手冊時

・提交診斷書申請(在障害年金的申請×)

・診斷書上記載了關於自立支援的專案,是能夠認定自立支援的內容。

的2點的人,有時可以省略提交自立支援用診斷書。這種情況下,自立支援的領取者證的有效期到手冊的有效期為止(但是1年以內)。
※不知道是否符合i的人請向事務處理中心諮詢。045-671-3623
◆請根據印刷環境選擇A3、1張印刷還是A4、2張(單面2張)印刷。醫院在橫濱市內的情況下,也有在醫院持有診斷書樣式的情況。請去醫院看看。

⑤健康保險證資訊(受診者本人的東西)知道的東西的副本
※請提交右邊的1-3中的任意一個

1.以前保險證的複印件
2.資格確認書或者資格資訊通知的副本
3.印有Mynaport的保險證資訊畫面的

請根據加入的保險種類,在申請書的“與受診者同一保險的加入者”欄中填寫以下內容。
■受診者加入國民健康保險或後期高齡者醫療保險的情況
→住民票上同一個家庭的家人中加入同一保險的所有人的姓名
■受診者加入社會保險的情況
→被保險人的姓名

⑥知道想指定的醫院、藥店等的東西(就診券的複印件、藥袋的複印件等)

◆可以指定的醫院原則上有一個,藥店最多有兩個,一個訪問護士站。
◆只能指定醫療機構。橫濱市內的指定醫療機關請從這邊(指定醫療機關)檢索。橫濱市以外的指定醫療機關請在各市町村的主頁上確認。
◆還沒有花,就診券等不能準備的情況下,也可以列印主頁。請列印能知道地址名稱的部分。

⑦市民稅徵稅證明書的原件

該制度確認以下“對象者”的課稅情況。
◆加入國民健康保險的情況

→在住民票同一個家庭中加入同一國保的所有人的份

◆加入後期高齡者醫療的情況

→住民票同一個家庭中加入同一後期高齡者醫療的所有人的份
◆加入社會保險的情況

→被保險人(在保險證上寫著)
--------------------------------------------------------------------------
上述“對象者”符合以下條件時,可以通過橫濱市的系統確認徵稅情況,所以不需要提交徵稅證明書和非課稅證明書。(未申報除外)
◆申請是1~6月的情況下,到去年1月1日為止是橫濱市民。
◆申請是7~12月的情況下,到當年1月1日為止是橫濱市民
--------------------------------------------------------------------------
不符合條件時,需要提交“對象者”的課稅證明書和非課稅證明書。
【取得徵稅證明書・非課稅證明書】
課稅證明書和非課稅證明書在居住的市町村的稅務課取得。取得方法等請向相應的市町村的稅務課詢問。
◆申請是1~6月的情況下,在前一年的1月1日時住的市町村的稅務課
◆申請是7~12月的情況下,當年1月1日時住的市町村的稅務課

⑧(受診者本人的)能知道收入的複印件
※家庭只需要市民稅非課稅家庭的人
※受診者未滿18歲時,監護人的收入

家庭是非課稅家庭(所有家庭都不課稅),有以下收入的人,需要複印能知道收入金額等的資料。
(通知書、存折、工資明細等的複印件)
--------------------------------------------------------------------------
【公共養老金等收入】
◆老年年金和企業年金
◆障害年金
◆遺屬養老金
◆特別障害給付金(因沒有自願加入國民年金而作為福利措施支付的給付金)
◆除此之外,寡婦年金(國)、殘疾補貼(厚)、殘疾臨時金(共)、船員殘疾補貼、法律修正前的障害年金、職域加算額(以殘疾或死亡為支付事由)
※老年年金和企業年金可以通過市政府的系統確認的情況下,參照該金額。
※養老金生活者支援補助金不需要申報
--------------------------------------------------------------------------
【補貼等收入】
◆特別兒童扶養津貼(未滿20歲的殘疾兒童)
◆殘疾兒童福利補貼(未滿20歲的重度殘疾兒童)
◆特別殘疾人津貼(20歲以上的重度殘疾人)
◆經過的福利措施(根據舊法的福利補貼/特別兒童扶養津貼相關的)
※傷病津貼、失業補貼、工錢等不需要申報
--------------------------------------------------------------------------
【其他收入】(工傷關係)
◆工傷補償年金
◆因工傷而產生的殘疾補償補助金
◆多個事業工人障礙給付
◆殘疾給付(上下班災害)
※除此之外的療養補償給付、休業補償給付、遺屬補償給付(遺屬補償養老金、遺屬補償暫時金)、葬禮費、傷病補償年金、看護補償給付、二次健康診斷等給付不需要申報
※通知書上只記載了“工傷年金”的情況下,需要確認“殘疾補償年金”“遺屬補償年金”“傷病補償年金”中的哪一個。需要申報的是“殘疾補償年金”。
---------------------------------------------------------------------------
【地方稅法的合計所得金額】
◆工資所得、分紅所得、轉讓所得等
※所得是指從收入中減去經費部分後的金額。扣除醫療費扣除和撫養扣除等所得扣除前的金額。
※如果您可以通過市系統確認,請參照該金額。

⑨(代理申請時)代理方本人確認文件的複印件MyNumber卡、駕駛執照等的複印件
⑩(受診者未滿18歲時)監護人本人確認文件的複印件MyNumber卡、駕駛執照等的複印件
⑪(成年監護人或保佐人申請的情況)登記事項證明書的複印件登記事項證明書的副本

2.更新申請

這是已經持有橫濱市的領取者證的人,在有效期後也想繼續使用制度時的手續。
◆從有效期到期的3個月前開始受理。
◆如果申請被認可的話,會發送領取者證(黃色)。(申請後大約需要1~2個月。)
◆沒有發送更新的通知。領取者證上寫著有效期,請自己確認。
已經過期的人的更新申請手續符合4.再申請,請看那邊的申請手續。過期的話,制度的領取資格就沒有了,也不能接受追溯日期的申請,請注意。
◆在領取者證送到之前,請向醫院、藥店等出示受理申請後從事務處理中心發送的“自立支援醫療費(精神上醫院醫療)支付認定輸入確認票(本人控制)”。
◆即使出示“自立支援醫療費(精神病院醫療)支付認定輸入確認表(本人控制)”也不適用制度的情況下,請在收到領取者證(黃色)後儘快向醫院、藥店等提出退款申請。

申請所需要的東西
名稱備注
申請書(PDF:156KB)

請參考填寫示例(PDF:492KB)填寫。
◆同時辦理精神障礙者保健福祉手冊的新·更新申請的人,也需要提交精神障礙者保健福祉手冊的申請書。請從這邊(精神障害者保健福祉手冊的交付)的頁面拿到。

②MyNumber卡(雙面)的副本

◆如果沒有的話,請寫在便條上隨信附上。

③本人確認文件的複印件
※②可以準備的情況下不需要

駕照、護照等的複印件
◆沒有帶臉部照片的文件的情況下,公共機關發行的2份確認文件

④診斷書(自立支援醫療(精神病院醫療用)

☑ PDF(A3・1張版)(PDF:146KB)

☑ PDF(A4・2張版)(PDF:334KB)

★★在領取者證的右下角列印著“下次更新時需要提交診斷書”的人
→原則上,需要提交診斷書。請委託醫院填寫。
但是,以下的人除外。
同一天提交診斷書(精神障礙者保健福祉手冊用)進行精神障礙者保健福祉手冊的新·更新申請的人,有時可以省略提交自立支援用診斷書。詳情請確認這邊(精神障礙者保健福祉手冊的交付)的頁面。
現在持有有效的精神障礙者保健福祉手冊,申請該手冊時
・提交診斷書申請(在障害年金的申請×)
・診斷書上記載了關於自立支援的專案,是能夠認定自立支援的內容。
的2點的人,有時可以省略提交自立支援用診斷書。這種情況下,自立支援的領取者證的有效期到手冊的有效期為止(但是1年以內)。
※不知道是否符合i的人請向事務處理中心諮詢。045-671-3623
◆請根據印刷環境選擇A3、1張印刷還是A4、2張(單面2張)印刷。醫院在橫濱市內的情況下,也有在醫院持有診斷書樣式的情況。請去醫院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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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領取者證的右下角列印著“下次更新時不需要提交診斷書”的人
不需要提交診斷書

⑤健康保險證資訊(受診者本人的東西)知道的東西的副本

※請提交右邊的1-3中的任意一個


 

1.以前保險證的複印件
2.資格確認書或者資格資訊通知的副本

3.印有Mynaport的保險證資訊畫面的


請根據加入的保險種類,在申請書的“與受診者同一保險的加入者”欄中填寫以下內容。
■受診者加入國民健康保險或後期高齡者醫療保險的情況
→住民票上同一個家庭的家人中加入同一保險的所有人的姓名
■受診者加入社會保險的情況
→被保險人的姓名

⑥知道想指定的醫院、藥店等的東西(就診券的複印件、藥袋的複印件等)不變更的情況下,不需要提交
⑦市民稅徵稅證明書的原件

該制度確認以下“對象者”的課稅情況。

◆加入國民健康保險的情況

→在住民票同一個家庭中加入同一國保的所有人的份

◆加入後期高齡者醫療的情況

→住民票同一個家庭中加入同一後期高齡者醫療的所有人的份

◆加入社會保險的情況

→被保險人(在保險證上寫著)

--------------------------------------------------------------------------

上述“對象者”符合以下條件時,可以通過橫濱市的系統確認徵稅情況,所以不需要提交徵稅證明書和非課稅證明書。(未申報除外)

◆申請是1~6月的情況下,到去年1月1日為止是橫濱市民。

◆申請是7~12月的情況下,到當年1月1日為止是橫濱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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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條件時,需要提交“對象者”的課稅證明書和非課稅證明書。

【取得徵稅證明書・非課稅證明書】

課稅證明書和非課稅證明書在居住的市町村的稅務課取得。取得方法等請向相應的市町村的稅務課詢問。

◆申請是1~6月的情況下,在前一年的1月1日時住的市町村的稅務課

◆申請是7~12月的情況下,當年1月1日時住的市町村的稅務課

⑧(受診者本人的)能知道收入的複印件

※家庭只需要市民稅非課稅家庭的人

※受診者未滿18歲時,監護人的收入

家庭是非課稅家庭(所有家庭都不課稅),有以下收入的人,需要複印能知道收入金額等的資料。

(通知書、存折、工資明細等的複印件)

--------------------------------------------------------------------------

【公共養老金等收入】

◆老年年金和企業年金

◆障害年金

◆遺屬養老金

◆特別障害給付金(因沒有自願加入國民年金而作為福利措施支付的給付金)

◆除此之外,寡婦年金(國)、殘疾補貼(厚)、殘疾臨時金(共)、船員殘疾補貼、法律修正前的障害年金、職域加算額(以殘疾或死亡為支付事由)

※老年年金和企業年金可以通過市政府的系統確認的情況下,參照該金額。

※養老金生活者支援補助金不需要申報

--------------------------------------------------------------------------

【補貼等收入】

◆特別兒童扶養津貼(未滿20歲的殘疾兒童)

◆殘疾兒童福利補貼(未滿20歲的重度殘疾兒童)

◆特別殘疾人津貼(20歲以上的重度殘疾人)

◆經過的福利措施(根據舊法的福利補貼/特別兒童扶養津貼相關的)

※傷病津貼、失業補貼、工錢等不需要申報

--------------------------------------------------------------------------

【其他收入】(工傷關係)

◆工傷補償年金

◆因工傷而產生的殘疾補償補助金

◆多個事業工人障礙給付

◆殘疾給付(上下班災害)

※除此之外的療養補償給付、休業補償給付、遺屬補償給付(遺屬補償養老金、遺屬補償暫時金)、葬禮費、傷病補償年金、看護補償給付、二次健康診斷等給付不需要申報

※通知書上只記載了“工傷年金”的情況下,需要確認“殘疾補償年金”“遺屬補償年金”“傷病補償年金”中的哪一個。需要申報的是“殘疾補償年金”。

---------------------------------------------------------------------------

【地方稅法的合計所得金額】

◆工資所得、分紅所得、轉讓所得等

※所得是指從收入中減去經費部分後的金額。扣除醫療費扣除和撫養扣除等所得扣除前的金額。

※如果您可以通過市系統確認,請參照該金額。

⑨(代理申請時)代理方本人確認文件的複印件MyNumber卡、駕駛執照等的複印件
⑩(受診者未滿18歲時)監護人本人確認文件的複印件MyNumber卡、駕駛執照等的複印件
⑪(成年監護人或保佐人申請的情況)登記事項證明書的複印件登記事項證明書的副本

3.變更申請

已經持有橫濱市的領取者證,健康保險證、生活保護的狀況(開始、廢止)、名字、地址等變更的情況、想變更指定的醫院、藥店等時的手續。
◆如有變更,請儘快申請。不能接受追溯日期的變更。
◆在事務處理中心受理申請後約2周左右會發送新的領取者證。下次受診日臨近等需要馬上領取者證的情況下,請在區政府窗口辦理手續。
◆不辦理變更手續,在新的醫院或藥店出示領取者證也不能適用制度。日後也不能退款。請務必事先辦理變更手續。

申請所需要的東西
名稱備注
申請書(PDF:156KB)請參考填寫示例(PDF:492KB)填寫。
②MyNumber卡(雙面)的副本

◆沒有的合請寫在便條上隨信附上。

③本人確認文件的複印件
※②可以準備的情況下不需要

駕照、護照等的複印件
◆沒有帶臉部照片的文件的情況下,公共機關發行的2份確認文件

④了解想要變更的內容

例)變更健康保險證時
請提交以下1-3中的任意一個。
1.以前保險證的複印件
2.資格確認書或者資格資訊通知的副本
3.印有Mynaport的保險證資訊畫面的
-
請根據加入的保險種類,在申請書的“與受診者同一保險的加入者”欄中填寫以下內容。
■受診者加入國民健康保險或後期高齡者醫療保險的情況
→住民票上同一個家庭的家人中加入同一保險的所有人的姓名
■受診者加入社會保險的情況
→被保險人的姓名
--------------------------------------------------------------
例)變更醫院、藥店等時
知道新指定的醫院等地址名稱的複印件
(就診券、藥袋、印刷主頁等)

⑤現在使用的領取者證(原件)為了交換新的領取者證,必須要有原件。下次受診日臨近等需要馬上領取者證的情況下,請在區政府窗口辦理手續。
⑥(代理申請時)代理方本人確認文件的複印件MyNumber卡、駕駛執照等的複印件
⑦(受診者未滿18歲時)監護人本人確認文件的複印件MyNumber卡、駕駛執照等的複印件
⑧(成年監護人或保佐人申請的情況)登記事項證明書的複印件登記事項證明書的副本

4.再申請

以前持有橫濱市的領取者證的人,雖然過期了,但是希望再次申請的人的手續。
◆如果申請被認可的話,會發送領取者證(黃色)。(申請後大約需要兩個月。)
◆領取者證的有效期是從申請之日(必要材料的領取日)開始1年以內,是月的最後一天。
◆在領取者證送到您手上之前,請將領取必要材料後發送的“自立支援醫療費(精神上醫院醫療)支付認定輸入確認票(本人控制)”代替領取者證向醫院、藥店等出示。
◆在領取者證送到您手上之前,即使出示“自立支援醫療費(精神上醫院醫療)支付認定輸入確認表(本人控制)”也不適用制度的情況下,請在收到領取者證後儘快向醫院、藥店等提出退款申請。
◆如果想繼續使用制度的話,必須在有效期限到期之前進行更新申請。

申請所需要的東西
名稱備注
申請書(PDF:156KB)

請參考填寫示例(PDF:492KB)填寫。
◆同時辦理精神障礙者保健福祉手冊的新·更新申請的人,也需要提交精神障礙者保健福祉手冊的申請書。請從這邊(精神障害者保健福祉手冊的交付)的頁面拿到。

②MyNumber卡(雙面)的副本

◆如果沒有的話,請寫在便條上隨信附上。

③本人確認文件的複印件
※②可以準備的情況下不需要

駕照、護照等的複印件
◆沒有帶臉部照片的文件的情況下,公共機關發行的2份確認文件

④診斷書(自立支援醫療(精神病院醫療用)

☑ PDF(A3・1張版)(PDF:146KB)

☑ PDF(A4・2張版)(PDF:334KB)

★★在過期的領取者證的右下角印有“下次更新時需要提交診斷書”的人
→原則上,需要提交診斷書。請委託醫院填寫。
但是,以下的人除外。
同一天提交診斷書(精神障礙者保健福祉手冊用)進行精神障礙者保健福祉手冊的新·更新申請的人,有時可以省略提交自立支援用診斷書。詳情請確認這邊(精神障礙者保健福祉手冊的交付)的頁面。
現在持有有效的精神障礙者保健福祉手冊,申請該手冊時
・提交診斷書申請(在障害年金的申請×)
・診斷書上記載了關於自立支援的專案,是能夠認定自立支援的內容。
的2點的人,有時可以省略提交自立支援用診斷書。這種情況下,自立支援的領取者證的有效期到手冊的有效期為止(但是1年以內)。
※不知道是否符合i的人請向事務處理中心諮詢。045-671-3623
◆請根據印刷環境選擇A3、1張印刷還是A4、2張(單面2張)印刷。醫院在橫濱市內的情況下,也有在醫院持有診斷書樣式的情況。請去醫院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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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期領取者證右下角印有“下次更新時不需要提交診斷書”的人
→不需要提交診斷書。但是,在再次申請時超過有效期1個月以上的情況下,需要再次提交診斷書。

⑤健康保險證資訊(受診者本人的東西)知道的東西的副本

※請提交右邊的1-3中的任意一個
 

1.以前保險證的複印件
2.資格確認書或者資格資訊通知的副本
3.印有Mynaport的保險證資訊畫面的

請根據加入的保險種類,在申請書的“與受診者同一保險的加入者”欄中填寫以下內容。
■受診者加入國民健康保險或後期高齡者醫療保險的情況
→住民票上同一個家庭的家人中加入同一保險的所有人的姓名
■受診者加入社會保險的情況
→被保險人的姓名

⑥知道想指定的醫院、藥店等的東西(就診券的複印件、藥袋的複印件等)

◆可以指定的醫院原則上有一個,藥店最多有兩個,一個訪問護士站。

◆只能指定醫療機構。橫濱市內的指定醫療機關請從這邊(指定醫療機關)檢索。橫濱市以外的指定醫療機關請在各市町村的主頁上確認。

◆還沒有花,就診券等不能準備的情況下,也可以列印主頁。請列印能知道地址名稱的部分。

⑦市民稅徵稅證明書的原件

該制度確認以下“對象者”的課稅情況。

◆加入國民健康保險的情況

→在住民票同一個家庭中加入同一國保的所有人的份

◆加入後期高齡者醫療的情況

→住民票同一個家庭中加入同一後期高齡者醫療的所有人的份

◆加入社會保險的情況

→被保險人(在保險證上寫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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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對象者”符合以下條件時,可以通過橫濱市的系統確認徵稅情況,所以不需要提交徵稅證明書和非課稅證明書。(未申報除外)

◆申請是1~6月的情況下,到去年1月1日為止是橫濱市民。

◆申請是7~12月的情況下,到當年1月1日為止是橫濱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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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條件時,需要提交“對象者”的課稅證明書和非課稅證明書。

【取得徵稅證明書・非課稅證明書】

課稅證明書和非課稅證明書在居住的市町村的稅務課取得。取得方法等請向相應的市町村的稅務課詢問。

◆申請是1~6月的情況下,在前一年的1月1日時住的市町村的稅務課

◆申請是7~12月的情況下,當年1月1日時住的市町村的稅務課


⑧(受診者本人的)能知道收入的複印件

※家庭只需要市民稅非課稅家庭的人

※受診者未滿18歲時,監護人的收入

家庭是非課稅家庭(所有家庭都不課稅),有以下收入的人,需要複印能知道收入金額等的資料。

(通知書、存折、工資明細等的複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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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養老金等收入】

◆老年年金和企業年金

◆障害年金

◆遺屬養老金

◆特別障害給付金(因沒有自願加入國民年金而作為福利措施支付的給付金)

◆除此之外,寡婦年金(國)、殘疾補貼(厚)、殘疾臨時金(共)、船員殘疾補貼、法律修正前的障害年金、職域加算額(以殘疾或死亡為支付事由)

※老年年金和企業年金可以通過市政府的系統確認的情況下,參照該金額。

※養老金生活者支援補助金不需要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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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等收入】

◆特別兒童扶養津貼(未滿20歲的殘疾兒童)

◆殘疾兒童福利補貼(未滿20歲的重度殘疾兒童)

◆特別殘疾人津貼(20歲以上的重度殘疾人)

◆經過的福利措施(根據舊法的福利補貼/特別兒童扶養津貼相關的)

※傷病津貼、失業補貼、工錢等不需要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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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入】(工傷關係)

◆工傷補償年金

◆因工傷而產生的殘疾補償補助金

◆多個事業工人障礙給付

◆殘疾給付(上下班災害)

※除此之外的療養補償給付、休業補償給付、遺屬補償給付(遺屬補償養老金、遺屬補償暫時金)、葬禮費、傷病補償年金、看護補償給付、二次健康診斷等給付不需要申報

※通知書上只記載了“工傷年金”的情況下,需要確認“殘疾補償年金”“遺屬補償年金”“傷病補償年金”中的哪一個。需要申報的是“殘疾補償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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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稅法的合計所得金額】

◆工資所得、分紅所得、轉讓所得等

※所得是指從收入中減去經費部分後的金額。扣除醫療費扣除和撫養扣除等所得扣除前的金額。

※如果您可以通過市系統確認,請參照該金額。

⑨(代理申請時)代理方本人確認文件的複印件MyNumber卡、駕駛執照等的複印件
⑩(受診者未滿18歲時)監護人本人確認文件的複印件MyNumber卡、駕駛執照等的複印件
⑪(成年監護人或保佐人申請的情況)登記事項證明書的複印件登記事項證明書的副本

5.再交付申請(因丟失了證、破損等原因重新發行領取者證的手續)

持有橫濱市的領取者證的人,在領取者證丟失或領取者證破了的情況下,為了進行再交付的手續。
◆在事務處理中心受理申請後約2周左右會發送新的領取者證。下次受診日臨近等需要馬上領取者證的情況下,請在區政府窗口辦理手續。

申請所需要的東西
名稱備注
申請書(PDF:156KB)請參考填寫示例(PDF:492KB)填寫。
②MyNumber卡(雙面)的副本

◆如果沒有的話,請寫在便條上隨信附上。

③本人確認文件的複印件
※②可以準備的情況下不需要

駕照、護照等的複印件
◆沒有帶臉部照片的文件的情況下,公共機關發行的2份確認文件

④現在使用的領取者證(原件)為了和新的領取者證交換,除了丟失的情況以外,必須要有原件。下次受診日臨近等需要馬上領取者證的情況下,請在區政府窗口辦理手續。
⑤(代理申請時)代理方本人確認文件的複印件MyNumber卡、駕駛執照等的複印件
⑥(受診者未滿18歲時)監護人本人確認文件的複印件MyNumber卡、駕駛執照等的複印件
⑦(成年監護人或保佐人申請的情況)登記事項證明書的複印件登記事項證明書的副本

6.市外轉入申請

這是持有其他自治體頒發的領取者證,在有效期內搬到橫濱市的人的手續。提交地址的轉入申請後,請儘快申請。
◆因為要從前自治體索取診斷書進行審查,所以到交付領取者證為止需要時間。(約2個月~)
◆在轉入橫濱市之前的自治體沒有辦理自立支援醫療的市外轉入手續而轉入橫濱市的情況下,不能申請市外轉入申請,而是新申請。此時,需要提交診斷書。
例)住民票A市⇒B市⇒橫濱市
  領取者證A市⇒B市不辦理手續⇒橫濱市
  上述例子的情況下,因為在B市沒有辦理手續,所以橫濱市不能辦理市外遷入手續,需要進行新的申請。

申請所需要的東西
名稱備注
申請書(PDF:156KB)請參考填寫示例(PDF:492KB)填寫。
②MyNumber卡(雙面)的副本

◆如果沒有的話,請寫在便條上隨信附上。

③本人確認文件的複印件
※②可以準備的情況下不需要

駕照、護照等的複印件
◆沒有帶臉部照片的文件的情況下,公共機關發行的2份確認文件

關於提供自立支援醫療診斷書(複印件)的委託書及同意書(PDF:65KB)這是您同意從前自治體寄來診斷書的文件。
⑤前自治體的自立支援醫療受領者證(可抄寫)申請中等還沒有領取者證的情況下,請發送申請時的文件的存根等。

⑥健康保險證資訊(受診者本人的東西)知道的東西的副本

※請提交右邊的1-3中的任意一個
 

1.以前保險證的複印件
2.資格確認書或者資格資訊通知的副本
3.印有Mynaport的保險證資訊畫面的

請根據加入的保險種類,在申請書的“與受診者同一保險的加入者”欄中填寫以下內容。

■受診者加入國民健康保險或後期高齡者醫療保險的情況
→住民票上同一個家庭的家人中加入同一保險的所有人的姓名
■受診者加入社會保險的情況
→被保險人的姓名

⑦知道想指定的醫院、藥店等的東西(就診券的複印件、藥袋的複印件等)

◆可以指定的醫院原則上有一個,藥店最多有兩個,一個訪問護士站。
◆只能指定醫療機構。橫濱市內的指定醫療機關請從這邊(指定醫療機關)檢索。橫濱市以外的指定醫療機關請在各市町村的主頁上確認。
◆還沒有花,就診券等不能準備的情況下,也可以列印主頁。請列印能知道地址名稱的部分。

⑧市民稅徵稅證明書的原件

該制度確認以下“對象者”的課稅情況。

◆加入國民健康保險的情況

→在住民票同一個家庭中加入同一國保的所有人的份

◆加入後期高齡者醫療的情況

→住民票同一個家庭中加入同一後期高齡者醫療的所有人的份

◆加入社會保險的情況

→被保險人(在保險證上寫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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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對象者”符合以下條件時,可以通過橫濱市的系統確認徵稅情況,所以不需要提交徵稅證明書和非課稅證明書。(未申報除外)

◆申請是1~6月的情況下,到去年1月1日為止是橫濱市民。

◆申請是7~12月的情況下,到當年1月1日為止是橫濱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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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條件時,需要提交“對象者”的課稅證明書和非課稅證明書。

【取得徵稅證明書・非課稅證明書】

課稅證明書和非課稅證明書在居住的市町村的稅務課取得。取得方法等請向相應的市町村的稅務課詢問。

◆申請是1~6月的情況下,在前一年的1月1日時住的市町村的稅務課

◆申請是7~12月的情況下,當年1月1日時住的市町村的稅務課

⑨(受診者本人的)能知道收入的複印件

※家庭只需要市民稅非課稅家庭的人

※受診者未滿18歲時,監護人的收入

家庭是非課稅家庭(所有家庭都不課稅),有以下收入的人,需要複印能知道收入金額等的資料。

(通知書、存折、工資明細等的複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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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養老金等收入】

◆老年年金和企業年金

◆障害年金

◆遺屬養老金

◆特別障害給付金(因沒有自願加入國民年金而作為福利措施支付的給付金)

◆除此之外,寡婦年金(國)、殘疾補貼(厚)、殘疾臨時金(共)、船員殘疾補貼、法律修正前的障害年金、職域加算額(以殘疾或死亡為支付事由)

※老年年金和企業年金可以通過市政府的系統確認的情況下,參照該金額。

※養老金生活者支援補助金不需要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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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等收入】

◆特別兒童扶養津貼(未滿20歲的殘疾兒童)

◆殘疾兒童福利補貼(未滿20歲的重度殘疾兒童)

◆特別殘疾人津貼(20歲以上的重度殘疾人)

◆經過的福利措施(根據舊法的福利補貼/特別兒童扶養津貼相關的)

※傷病津貼、失業補貼、工錢等不需要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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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入】(工傷關係)

◆工傷補償年金

◆因工傷而產生的殘疾補償補助金

◆多個事業工人障礙給付

◆殘疾給付(上下班災害)

※除此之外的療養補償給付、休業補償給付、遺屬補償給付(遺屬補償養老金、遺屬補償暫時金)、葬禮費、傷病補償年金、看護補償給付、二次健康診斷等給付不需要申報

※通知書上只記載了“工傷年金”的情況下,需要確認“殘疾補償年金”“遺屬補償年金”“傷病補償年金”中的哪一個。需要申報的是“殘疾補償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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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稅法的合計所得金額】

◆工資所得、分紅所得、轉讓所得等

※所得是指從收入中減去經費部分後的金額。扣除醫療費扣除和撫養扣除等所得扣除前的金額。

※如果您可以通過市系統確認,請參照該金額。

⑩(代理申請時)代理方本人確認文件的複印件MyNumber卡、駕駛執照等的複印件
⑪(受診者未滿18歲時)監護人本人確認文件的複印件MyNumber卡、駕駛執照等的複印件
⑫(成年監護人或保佐人申請的情況)登記事項證明書的複印件登記事項證明書的副本

7.歸還申請或撤回申請

這是返還橫濱市頒發的領取者證時的手續。或者,申請手續後,撤回申請時的手續。

申請所需要的東西
名稱備注
返還申請書(PDF:305KB)撤回申請書(PDF:112KB)如果要返還領取者證的話,請填寫返還申請。撤銷申請時,請填寫撤回申請書。
②現在使用的領取者證(原件)提交返還申請時,請隨信附上。

提交文件發送地址

提交文件發送地址

關於申請書的記載方法等有不明白的地方的話也請諮詢。

關於申請書和診斷書的訂購

家裡沒有印刷環境的情況下,可以發送申請書和診斷書。
請按照以下步驟申請。
【請求方】
〒231-0005橫濱市中區本町6丁目50番地10
橫濱市健康福利局精神病院醫療・手冊事務處理中心
【申請方法】
① 寫上要寄到便條上的文件的名字
例:“請發送一份自立支援醫療(精神病院醫療)用的申請書”
  “請發送一份自立支援醫療(精神病院醫療)用的診斷書”
  “請發送一份精神障礙者保健福祉手冊用的申請書”
  “請發送一份精神障礙者保健福祉手冊用的診斷書”
② 準備94日圓的郵票(2024年10月以後110日圓)
③ ①請把2寄到事務處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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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頁的諮詢

健康福利局障害福祉保健部心理健康諮詢中心

電話:045-671-2415

電話:045-671-2415

傳真:045-671-3566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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