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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歧視事例1)精神障礙工作單位等
最後更新日期2021年2月8日
- 寄來的事例都不屬於“殘疾人歧視”。另外,沒有確認記載內容是否屬實。
- 個人、設施等名稱等相關資料,除公開內容外。
- 關於長文的事例、狀況等的詳細說明,將刊登其要旨。
事例的內容
從企業的主頁應募,即使有僱傭殘疾人的範圍,基本工資也很便宜。比如說,在最低勞動工資上稍微加一點的程度。現在縣的最低工資是887日圓,所以時薪是890日圓。基本上給殘疾人的工資太低了。至少也應該一律1000日圓以上作為制度義務來整備。另外,作為企業的CSR(企業的社會責任),也應該討論增加獎勵和補助金。與此同時,將殘疾人僱傭比率從現在的目標值2.0%提高到5%以上。
另外,無論殘疾人作為勞動基準法的特例考慮,基本時薪約600日圓是不允許的。人們認為這是對殘疾人的明確歧視意識的表現。
關於事例,希望這樣做的事,覺得這樣做比較好的事
希望在勞動基準監督署也設立殘疾人專用窗口。
對象的故障類別
精神障礙
場面
工作單位等
關於本頁的諮詢
頁面ID:997-286-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