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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歧視事例5)聽覺・平衡功能障礙店等
最後更新日期2021年2月4日
- 寄來的事例都不屬於“殘疾人歧視”。另外,沒有確認記載內容是否屬實。
- 個人、設施等名稱等相關資料,除公開內容外。
- 關於長文的事例、狀況等的詳細說明,將刊登其要旨。
事例的內容
住宿設施。現在基本上可以用傳真或E-mail聯繫,但是一部分住宿設施和山中小屋等還只能打電話,所以聯繫很困難。
關於事例,希望這樣做的事,覺得這樣做比較好的事
無論哪個住宿設施,除了電話以外,都有義務構築和寫明聽覺障礙者也能取得聯繫的手段。另外,住宿設施設置的電視一定要使能顯示日語字幕的功能規格成為可能。
對象的故障類別
聽覺・平衡功能障礙
場面
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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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面ID:223-218-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