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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義務的延期、免除的申請手續

擁有日本國籍的學齡期兒童學生的監護人有義務讓孩子在學校教育法第1條規定的學校就學。但是,根據法律實施第18條的規定,由於病弱、發育不完全等不得已的事由,被認定入學困難的情況下,有可能被延期、免除就學義務。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6月25日

1.成為對象的理由
(1)病弱、發育不完全的情況
(2)在多重國籍客觀地選擇將來外國國籍的可能性很強的情況

2.申請方法
(1)病弱、發育不完全
 ・請向橫濱市特別支援教育綜合中心發送就學諮詢申請書。
  請在申請書的“諮詢主訴”欄中填寫希望延期就學的意思。
(2)多重國籍者
 ・請諮詢您所在地區的區政府戶籍課登錄負責部門。

3.溫馨小語提示
 ・即使申請也有不被承認的情況。
 ・根據申請內容及申請時間的不同,從申請到回答可能需要相當長的時間,請注意。

關於本頁的諮詢

教育委員會事務局學校教育部特別支援教育諮詢課

電話:045-336-6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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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45-333-1455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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