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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殘疾兒童通所支援事業

兒童發展支援・放學後等日間護理服務・保育所等訪問支援・居家訪問型兒童發展支援

最後更新日期2025年3月13日

殘疾兒童通所支援事業是為有殘疾的兒童和擔心發育的兒童提供療養的事業。

<正在考慮使用的人請在這裡>
<正在考慮開始事業的人在這裡>

殘疾兒童通所支援事業
兒童發展支援根據個別支援計畫提供學習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動作、適應集體生活的訓練等個別的療養專案。以學齡前的殘疾兒童及沒有學籍的未滿18歲的殘疾兒童為對象。

放學後等
日間護理服務

學校課程結束後或休業日,根據個別支援計畫提供為了提高生活能力而必要的支援和提供業餘時間等。以在法律實施規定的學校(幼稚園、大學除外)就學的殘疾兒童為對象。

保育所等
訪問支援

訪問保育所、幼稚園、國小等,對殘疾兒童進行專業性的支援,以適應與殘疾兒童以外的兒童的集體生活。

居家訪問型兒童發展支援

處於重度障礙等狀態的殘疾兒童,為了利用殘疾兒童通所支援而外出的情況很顯著    為了能為困難的殘疾兒童提供發育支援,我們將訪問殘疾兒童的住處進行發育支援。
(※必須有諮詢支援專業人員(殘疾兒童諮詢支援事業所)制定的殘疾兒童支援利用計畫案)

殘疾兒童諮詢支援事業
諮詢支援專業人員可以對利用殘疾兒童通所支援的殘疾兒童進行服務的利用調整和利用狀況的確認(訪問事務所)、提供關於服務的資訊等必要的支援,接受兒童的成長和進入社會後的生活等綜合性的諮詢。另外,制定殘疾兒童支援利用計畫方案,定期監視服務等的利用狀況。

要利用殘疾兒童通所支援事業,需要居住區兒童家庭支援課發行的“殘疾兒童通所領取者證”。在向各區兒童家庭支援課申請後,為了進行面試調查,確認使用條件和決定支付量等,發行領取者證大約需要2周到1個月,請注意。

詳情請確認【殘障兒童通所支援事業所使用的指南(PDF:3068KB)】。

事業所一覽

※關於殘疾兒童諮詢支援事業所,請看“殘障人士諮詢支援”鏈接內的指定特定諮詢支援事業者名單(每月更新)。利用殘疾兒童通所支援的人的諮詢支援,以名單內的殘疾兒童諮詢上有標誌的事務所為對象。

領取者證發行及開始使用前的流程

請事先確認【殘障兒童通所支援事業所使用的指南(PDF:3068KB)】。
【1使用諮詢】
請向您所在的區兒童家庭支援課和殘障兒童諮詢支援事業所諮詢關於利用殘障兒童通所支援的問題。
※殘疾兒童諮詢支援事業所是可以商量服務的使用方法,制定利用計畫的事業所。
【2參觀殘疾兒童通所支援事業所(以下稱事業所)】
 關於空餘情況,請直接向事務所確認。另外,如果確認有空位的話,請事先參觀。
【3申請書等的提交】
向各區兒童家庭支援課提交“殘疾兒童通所給付費支付等申請書”和“殘疾兒童支援利用計畫案或橫濱市兒童支援計畫”。
(根據您使用的服務,有時還需要提交其他文件)
【4面試調查】
 區政府的負責人會直接詢問是否滿足生長經歷、孩子的狀態、使用條件、希望每月使用幾次等。審查支付是否恰當。
【5領取者證的交付】
 審查的結果,如果判斷支付適當的話,將領取者證郵寄到您家。
【6與經營者的合同、開始使用】
 向事業單位出示領取者證並簽合同。之後,接受個別支援計畫的內容的說明,開始使用。

有些手續也可以在網上申請。

網上申請的注意事項(請務必確認)
申請手續手續詳情注意事項
全部

・在申請之前,請務必與居住區的兒童家庭支援課和殘障兒童諮詢支援事業所商量制度和服務。
・在使用服務的時候需要和區的兒童家庭支援課的職員在申請前進行面試。

更新

支付量的變更

・在申請之前請向居住區的兒童家庭支援課諮詢變更內容等。

服務之
追加

支付決定內容繼續・請確認更新推薦通知和手邊的領取者證後再申請。

變更


支付量變更・在申請之前請向居住區的兒童家庭支援課諮詢變更內容等。

追加服務

以下手續不能在網上申請。請到區政府窗口申請。
・市外遷出、市內區間調動
・死亡支付期間的服務結束
・計畫諮詢事業所和監控期間的變更
・上限額管理事業所的註冊和變更
・領取者證的返還
・代理人的申請(包括家屬※使用者未滿18歲時的監護人除外)
關於線上申請,詳情請看線上申請——殘疾兒童通所支援事業(橫濱市主頁)

參觀事業所時的要點

參觀事業所時,請確認療養的內容、一天的日程、工作人員的情況、其他使用兒童的情況、使用費用、使用時間、有無接送等。

關於使用者負擔額

使用服務的人要負擔其使用費用的一成,但是根據收入設定上限月額,不管一個月使用的服務量如何都不會產生更多的負擔。※根據使用的事業所的不同,有時會產生零食費等實際費用負擔。

利用者負擔月額表

區分

家庭收入等情況

負擔上限月額

生活保護

生活保護(或中國殘留日本人等支援法的支援補助)領取家庭

0日圓

低收入1

市民稅非課稅家庭

殘疾兒童監護人的收入年收入在80萬日圓以下

0日圓

低收入2

市民稅非課稅家庭

不屬於低收入1的人

0日圓

一般1

市民稅課稅戶

所得折扣不到28萬日圓

4600日圓

一般2

市民稅課稅戶

所得折扣28萬日圓以上

37,200日圓

※從2019年10月1日開始,以學齡前殘疾兒童為對象的兒童發展支援等服務的利用者負擔金額被無償化。
 詳細內容請看就學前殘疾兒童的發育支援的無償化

格式下載

※橫濱市兒童支持計畫在這裡
※醫療的護理分類(醫療的護理判定分數)在這裡
※利用者負擔上限管理事務委託(變更)申報書在這裡(Excel:17KB)
申請的時候,請向區的窗口諮詢後申請。
※原則上是在區政府窗口申請。關於郵寄申請,請事先通過電話等方式向區政府窗口諮詢。
殘疾兒童通所給付費支付(變更)申請兼利用者負擔額減少、免除等(變更)申請書(Excel)(Excel:37KB)
殘疾兒童通所給付費支付(變更)申請兼利用者負擔額減少、免除等(變更)申請書【填寫示例】(PDF)(PDF:459KB)

關於橫濱市版放學後等日間護理服務指南

關於放學後等日間護理服務,厚生勞動省制定了指導方針,橫濱市以國家的指導方針為基礎,引用橫濱市的實際情況和實例,儘可能易懂地加以解釋,設置了橫濱市版放學後等日間護理服務指導方針。

橫濱市版放學後等日間護理服務指南(正文)(PDF:2,049KB)

放學後等日間護理服務評價表(PDF:1318KB)

※經營者針對是否按照指導方針運營,以每年1次為目標實施監護人評價和自我評價。

開始使用後,經營者可能會請求製作“放學後等日間護理服務評價表”(問卷調查),請您協助。

關於放學後等日間護理服務的制度改正

從2018年4月開始,為了對放學後等日間護理服務進行適當的評價,修改了國家制度。
詳細內容請看以下的“關於2018年度4月制度改正”。

關於基於兒童福利法第五十七條之三之四第一項的委託

關於殘疾兒童通所支援事業及殘疾兒童諮詢支援事業,根據兒童福利法第五十七條之三的四第一項,關於運營指導相關的一部分業務、事業所提交的體制報告等文件的確認工作,決定委託如下表所示的事務。
關於來自各事業所的文件的提交處等,請確認是否是故障福利訊息服務。

委託的概要
名稱

公益社團法人KAWA福利服務振興會
理事長瀨戶恆彥

所在地橫濱市中區山下町23號地日土地山下町大廈9樓
委託開始日2024年4月1日(以下業務內容中的1-4為2024年7月1日)
事務的內容

1制定運營指導實施計畫
2關於運營指導的資料的事前確認
3事業所訪問調查
4改善指示事項等的整理等業務
5體制報告及變更申請的確認
6關於待遇改善加算的申報確認
7與上述事務相關的數據整理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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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頁的諮詢

兒童青少年局兒童福利保健部殘疾兒童福利保健課

電話:045-671-4274

電話:045-671-4274

傳真:045-663-2304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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